合法消费,合理维权――记浙大学生法学研究会心系3・15校园普法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3-22 点击次数:2834
2010年3月15日,是第2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浙江大学的校园内法学研究会的同学们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心系3·15校园普法活动。3月15日,虽然温度骤降,天气阴沉,偶有冷风拂面,但是法学研究会的同学们却干得热火朝天。法学会的同学们各司其职,各项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精心制作的法治宣传展板前同学们纷纷驻足阅读,对于平时没有注意的细节小事有了重新的认识;10米的横幅拉开,同学们纷纷上前签名,以表示对这个活动的支持,对“合法消费,合理维权”的认可,表达自己树立合理消费意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有奖竞猜的环节吸引了众多同学的热情参与,有些同学对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了较多的了解,拿到小奖品时露出笑容,有些同学虽然以前没有留意过这些知识,但仍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尽管没有获得奖品,但对于自己新获得的对于生活有切实用途的知识仍是感到开心的。现场气氛很是活跃。
这次的活动这次的活动不仅能为广大同学带来维权方面的帮助,也给法学会的同学们提提供了一次社会实践的机会,法学会的会员们定会再接再厉,不断地在实践中提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