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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应对气候变化与法律课题”学术会议在光华法学院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5-11 点击次数:1139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引起的问题不断凸显,各类自然灾害亦时有发生,已经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造成气候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和改善我们生活的家园,也需要各国共同的努力。中国和韩国作为东北亚两个大国,对维护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此外,两国相似的文化、历史传统也为彼此间加强交流和合作奠定了基础。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韩国延世大学校法学研究院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两国学者共同探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课题,通过深入而广泛的讨论,双方均获益匪浅。
2010年5月7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韩国延世大学校法学研究院共同学术大会——“中韩应对气候变化与法律课题”在浙江大学科技园举行,中韩两国法学专家就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此次学术大会分3个单元:中韩双方分别从“东北亚与绿色增长”,“韩国的绿色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的绿色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三个主题就绿色增长这个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韩方学者以韩国的绿色增长立法为核心,从中韩海洋环境协作的历史与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出发,就韩国的排污标准、违法责任,环境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中韩两国在环境管理体制,尤其在水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着极大的相似之处,韩方遇到的问题也是我们目前急需解决的,因此,研究和借鉴韩国立法的经验教训意义深远。韩方学者发言结束后,评议人就韩国的排污标准、违法责任,环境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等问题与几位教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光华法学院钱水苗教授随后做了题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完善》的报告。在报告中,钱老师全面介绍了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各种尝试:包括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倡导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积极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接着,钱老师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完善角度,分析了我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具体措施。叶勇飞老师做了《中国绿色增长法制概况》的报告。他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绿色增长的专门立法,但是在《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中,也部分体现了绿色增长的要求,他就这些法律中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进行了分析。
(学生通讯社楼洁供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