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预备党员培训班一行十人进行以“关注弱势群体,共建法治社会”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先后到达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和西湖区人民法院。本次活动由班主任成晓鹏老师指导,汪晨虹同学组织联系。
社会实践第一站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是由浙江省残疾人职业学校转制而成,隶属于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师资力量和教育水平在省内首屈一指。自2009年以来,华强学校作为浙大光华法学院团委青年志愿点之一,两校联系紧密,本次活动受到华强学校同学的盛情接待,通过参观学校的新校址进行交流和学习。
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省政府和省残联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视,职业化的培养方案,混合式的发展方向,自治型的管理模式,为青少年残疾人提高专业技巧和提高职业技能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教学楼走廊上悬挂着由华强的学生创作而成的各式美术作品,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水墨画,毛线针织画,素描画,三维立体构图等等,让人叹为观止。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成效也可见一斑。新校址现代化的操场和运动场地,以及即将在一年内建成的巨型体育馆,让我们感受到华强学校对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视,也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和重视。
社会实践第二站是西湖区人民法院。我们与华强学校的八名学生一起旁听刑事庭审过程,参观少年法庭,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通过旁听庭审过程,我们再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在参观少年法庭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教育高于惩戒,使初涉社会的青少年罪犯深刻认识错误,积极自我改造。
在参观过后,我们在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正门集合,成晓鹏老师进行简短总结,本次实践活动目标基本达到,一方面通过了解残疾人的学习生活,引发大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另一方面通过和华强学校的同学直击庭审,参观少年法庭,领悟法律的精神所在。同学们也认为关注弱势群体,奉献自我,服务社会,我们法科学子,尤其是我们法科学生党员要把关注弱势群体融入到未来的法治社会建设中,并为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供稿人:汪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