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党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服务发展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委发〔2010〕3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凝聚人心 服务发展争创一流”
二、指导思想
围绕浙江大学办学使命、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以及光华法学院创建一流的目标,着眼于“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突出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推动学校和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结合校、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建功立业。
1.抓好“一个规划”,推动学院科学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学校“十二五”规划,以学院“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精心规划,统一思想,树立一流意识,争创一流业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院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努力汇聚推动学院发展的强大力量。当前,新领导班子到位后,党政班子紧密协调配合,在充分分析形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光华法学院振兴计划》。
2.实施“一个工程”,促进校园和谐。实施“凝聚力工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释疑解惑,理顺情绪,促进和谐。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3.营造“一种氛围”,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学院文化氛围营造。继续办好作为学校首批优秀院系文化成果的“法文化月”;结合之江校区修缮进程,加强办公楼、图书馆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结合学科特点,支持办好各类学术沙龙活动,促进师生间学术交流,建成特色文化品牌。
4.推进“一个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支部创新活动,以此带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在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体系,努力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员的荣誉感,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四、总体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五是师生反映好。坚持群众路线,党群关系密切。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努力建设大学文化。
五、方法步骤
2010年年底前,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和贯彻落实《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委发〔2010〕14号)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1年“七一”前,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积极组织参加学校举行的“求是创新先锋”论坛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展开,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对两年来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六、组织实施
1.落实领导责任。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党支部书记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切实抓好工作。
2.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相对稳定的可持续的活动载体。教师党支部要以搞好教书育人、推进学校学院改革发展为主题;机关党支部要以深化作风建设、服务师生为主题;学生党支部要以坚定理想信念、争当时代先锋为主题,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3.制订工作计划。各党支部要制订创先争优活动具体计划,党员个人要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党员个人的具体打算,作出承诺,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4.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学院党委适时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各支部之间也要互相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同时要在适当时候,组织党员、群众对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议。
5.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校区、学院各种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求是创新先锋”标兵,坚持典型引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