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党支部承诺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9-30 点击次数:13695
法学法硕党支部创先争优承诺书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主题。切实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好这项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支部在组织学习"浙江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的号召,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每名党员在会上都纷纷表态,立争做到学习、工作、活动三不误,为此本支部特向校党委作如下承诺:
第一、思想建设。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组织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文件精神和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一名党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言行上始终和党中央的要求保持一致,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对个别学习不积极,工作不努力的党员进行及时帮辅,提高认识,让其快速跟上组织队伍。
第二、组织建设。本支部现有党员28名,在做好进一步提高现有党员的党性修养、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上,还需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块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时做好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工作。
第三、党建活动。在做好党支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还需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将法律专业特点与支部活动结合在一起,比如对新制定法条的讨论、对司法机关工作机制的讨论等等组织活动,在党建活动中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在党支部的各项评比和考评中争取名列前茅。
第四、服务社会。支部作为党组织中最基层的一环,在做好本身的建设之外,还需积极地服务社会、服务学校、服务学院、服务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故而,本支部应当把自己建设成为学校、学院和同学之间的一座桥梁,积极将学校、学院党组织的各项通知和政策传达给每一位同学,同时积极为同学服务,将同学的建议意见向上级反映。此外,作为一个法律背景的党支部也需要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各项普法活动,为祖国的法治建设尽己之力。
第五、专业学习。作为一个学生党支部,在做好支部的各项建设的基础上,还需重视每一位党员和积极分子的专业知识学习。端正同志们的学习态度,今天的学习是为了明天的为人民服务;提高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在支部中适当开展读书会等学术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证中央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抓手。本支部应当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学习、积极实践,争取在本次活动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法学法硕党支部
201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