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1日晚上6点半,浙江大学第九届法文化月之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紫金港校区东一A-109教室拉开了帷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书记吴卫华老师和光华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成晓鹏老师莅临决赛现场,同时由光华法学院民法学专家韩家勇老师、宪法学专家郑磊老师和优秀的法理学研究生姜永伟学长组成本场比赛的评委团,为我们带来了公正的评判和精彩的点评。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之年,此次全校性的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于引导学生能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促进广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创和谐校园,活动一开始就受到了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
初赛阶段,很多同学踊跃报名参加,最终有18名同学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决赛。这18位同学被分成了6个组,每组由一名法学学生和两名非法学学生组成,分别为梦之队、3G队,Inlaw队、沉默队、水滴队以及勇气队。
比赛开始,在热烈的音乐声中,六支队伍逐一登台亮相,发表团队比赛宣言。随后,各小组轮流上场答题,共分三类题型:选择题、风险题和主观陈述题。虽然题目有一定的难度,但是选手们的发挥都非常出色,比如第一组上场的李凯同学,当被问及“对学习法律基础的重要性认识”时,他从自己最近租房签合同这一小事来告诉我们,法律无处不在,我们要通过学习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比如最后一组“沉默队”,虽然取名为沉默,但他们的表现十分精彩,不仅回答对了很多问题,而且还为我们的比赛增添了不少轻松、愉快的气氛,将全场的气氛推向最高潮。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角逐,最终水滴队的三名成员脱颖而出,不仅在客观题与陈述题中表现出色,更重要的是,他们在风险题环节中,十分有胆色,选择了分数档次中最高的题型,虽然风险很大,如答错就要倒扣相应的分数,但是他们顶住了压力,回答正确,最终一举夺冠。最后,获得二等奖的队伍是梦之队和勇气队,获得三等奖的是3G队、Inlaw队、沉默队。
评委老师们也为我们带来了精彩的点评,同时也解答了很多的法律疑问。韩家勇老师为我们解析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让我们对这一个重要的民法概念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郑磊老师建议选手们在陈述主观题时多结合生活经历。同时他又从专业的角度向各位选手和台下的观众介绍了宪法在我国的地位,让我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姜永伟学长用两个十分生动幽默的例子为我们解释“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场上群雄逐鹿,场下的观众也是跃跃欲试,与评委老师和选手们一起讨论问题的疑难点,增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质。此次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不仅是一场法律智慧碰撞的盛宴,而且也是一个让广大师生了解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