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之江校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和应变能力,我院于11月12日下午在之江校区大操场成功举行“11·9”消防演习暨消防安全责任书签约仪式。校区管委会、光华法学院全院师生、学校各部门驻之江校区各派出机构全体员工、钱江管理处、西湖风景名胜区九溪派出所参加了本次演习,钱江片各兄弟单位也派代表到现场观摩演习。
之江校区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直都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本次演习就是旨在让全体师生员工了解山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校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师生员工防火技能,做到懂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火险隐患、懂火灾预防措施、懂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检验和提高校区义务消防队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火灾扑救的组织处置能力。
校区党工委书记胡炜在讲话中强调,“之江校区的全体师生员工都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同时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要有所收获,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同时,提高我们的消防意识,能够熟练使用一般的消防器材,这对我们一生都会有所帮助,这也是对我们生活的这一块土体的尊重,我们每一个之江人都应爱护她,保护她,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美丽。”
“所有的领导都是安全责任人,所有的老师、每一位员工都是责任人,我们的每一位同学要以身作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义务” 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指出,“学院将建立一个责任体系,把校区的安全消防工作落实到个人,切实提高自己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防火意识,‘100+1=0’,不管我们的教学、科研工作做得如何好,只要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那么一切的努力就白费了!”
此外,为了落实安全责任,具体责任目标,光华法学院、沃森研究院、计算机学院浙报项目部、公体部、数学系、保卫办、后勤办、之江医务室、饮食中心、水电中心、园林公司、商贸中心、求是物业、宿管中心、通信中心、教师公寓管理中心、同力汽修、澜博公司等18家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承诺将在日常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在随后的消防实战演习中,义务消防队员们为大家演示灭火弹、风力灭火机、橡胶拖把、清水手动灭火机、121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并通过模拟山林火灾场景,使大家真正体验到火灾的危害,并在实际操作中掌握一些基本消防器材的使用,从而切实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和实际技能。
费英勤书记在总结中讲道,“这次活动的成功举行给校区全体师生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消防安全知识课,在互动中,不仅增强了大家的消防意识,锻炼了消防技能,还为校区的消防安全和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奠定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对于之江校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将起到全面的推动作用。”
文:寇大鹏;图:黄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