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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的路径与局限”――记“法学前沿”之张千帆教授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1-29 点击次数:7852

  杭州的11月是一个美丽的时节。2010年11月27日,在同学们的期待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迎来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卡内基-梅隆大学生物物理学博士,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政府学博士张千帆教授,晚上7点整,张教授在美丽的之江校区图书馆5号楼206会议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中国宪政的路径与局限”的精彩讲座。讲座由费善诚老师主持,我院石毕凡老师、郑磊老师、兰荣杰老师也出席了该讲座。
  讲座还未开始,会议室里就挤满了同学,慕名前来的不仅有本科生,更多的是硕士生、博士生,大家都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聆听这位法学大家的精彩发言。从1954年新中国制定第一部宪法至今,已通过四次宪法修正案,然而如何打破我国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困局?面对这样的疑问,张教授首先指出,在我国涉猎面最广、触及生活多个方面的宪法是没有生命的“门面”宪法,由于政府希望通过制定良法来维持漂亮的门面及威权国家不存在政治和司法控制等原因,潜规则无处不在;民本主义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价值共识,为了维持漂亮的门面等一系列原因也成为执政者制定良法的动力。张教授认为,由于一开始就没想要认真落实,立法成为“作秀”,表面民主与实质威权结合的现行体制造成长期理性的缺失,但我们仍应坚信宪法万岁,让门面宪法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其次,张教授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提出并分析了中国宪政的两条路径:官方路径和民间路径,政府可通过自发推行制度改革实现官方路径,民间路径则可由民间发起,推动政府进行制度改革。此外,面对近年来社会上争议较大的实例,张教授以2005年的孙志刚案和2007年厦门“集体散步”案为例提出“孙志刚模式”和“厦门模式”,分析了“孙志刚模式”的局限性,并指出“厦门模式”在我国总体格局下不具有可复制性,得出结论:我国的民间宪政仍需要制度的支持。在讲座过程中,张教授风趣的精彩论断不时博得了在场师生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在接下来与师生自由讨论的环节中,同学们都非常珍惜这次与张教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大家都积极踊跃地发言,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与问题,比如面对政府的“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观点,民众应采取何种态度?又如作为法学理论知识的享有者,我们在民间宪政的道路上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张教授都给予一一解答,指出法学院的学子们在行使公民权利时更有知识,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现实,关注中国的宪政问题。
  最后,作为主持人的费善诚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费老师指出,本次讲座给了他很多启示,“人民是什么?”和“你公民了吗?”这两句话让他受益颇多,同时,费老师也说出了同学们的心声,希望并欢迎张教授时常能来浙大之江校区与同学们做进一步的学术交流,讲座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与同学们的不舍中拉下了帷幕。

文:李妍;图:徐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