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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暨“民间融资引导与规范”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1-29 点击次数:7993

  2010年11月28日,“民间融资引导与规范”研讨会暨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于杭州之江饭店中会场举行。来自浙江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证监局、银监局、保监局、杭州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各高等院校、上市公司等的15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到位祝贺并讲话,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胡铮宣读《关于同意增补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选的批复》文件,大会通过选举新增袁军培、童松青为副会长。会议议程为领导致辞、任命选举、主旨发言、主题发言以及论文颁奖等五个部分。会议就民间融资的性质、监管主体、监管措施、信息收集、备案制度设计、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定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交流探讨。
  主旨发言阶段,浙江省公安厅副总队长丁平练、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仁强、杭州仲裁委副秘书长陈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李有星教授从各自工作和研究角度出发对浙江省民间融资情况作出分析。丁平练先生从实务出发,分析了浙江民间融资的发展趋势和五种基本表现形式,强调对民间融资进行动态关注、区别对待和重点打击对策;冯仁强博士认为我们应该在更早的阶段对民间融资进行合理引导,强化放债人风险自负宣传,并提出了四点相应的具体配套措施;陈桓先生则提出应区别对待民间借贷和非法融资,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引导和规范合法的民间借贷,打击和制止非法的民间融资;最后李有星教授分别从民间融资的监管主体、政府监管方式、法律责任、本金利率调整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应由政府部门监管民间融资,实施登记备案制度,引入小额豁免制度,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
  主题发言阶段,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王宏伟、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松青、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业务委员会主任吴清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王静教授以及来自公检法、律所和院校的李政辉、郑侠、汪彩华等多位发言人围绕民间融资本身特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内容展开精彩深入的讨论,并就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比如与会学者专家们认为目前民间融资现象非常普遍,相关社会矛盾涌现,弱势群体利益亟需保护,而造成目前民间融资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除了金融机构借贷审查不严、逾期贷款的催收不力外,还有主观上对宏观经济形势的估计不足、客观上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等,我们需要以金融法创新的多维度视角来审视、解决这些问题。
  自由讨论阶段,与会的专家学者继续就民间融资的立法现状、融资现状、政府监管的目的、引导规范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激烈地讨论,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景象,更多新观点和新思路展现在大家面前,引发众人思考。
  本次会议共收录学术论文50余篇,会议对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我校多位研究生获奖。最后,会长李有星教授从民间融资概念的内涵外延、管理体制问题、具体措施选择、利率问题等方面作了全面总结,并对下一届会议作出安排。本次会议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顺利闭幕!

 

文:李龙政、范俊浩;图:徐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