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知法懂法,守法维权”――记2010级法律硕士党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之“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06 点击次数:1994

  为积极响应《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的号召,切实履行支部和各个党员创先争优的先期承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党支部在第一时间内积极联系西湖区司法局,并在法学院学院党委的指导下,以“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宗旨,与西湖区转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合作,于2010年12月4日上午在转塘街道宝岛眼镜店前小广场和龙坞镇农贸市场设置了两个临时会场,主要是面向普通市民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重点,铺以讲解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主要法律内容,同时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和现场调解的普法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所在团支部的优秀团员、转塘街道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社区律师以及街道辖区优秀调解主任。
  众所周知,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法治建设为其提供法制保证。对于社会中的所有纠纷,如果都诉诸到法院,不仅增加了解决纠纷的成本,同时也会对司法资源造成巨大地浪费。基层调解,无疑是在法院之外为解决矛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基层调解工作在法律上作出了具体指导。为此,值2010年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作为党支部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之一,开展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开始前,工作人员布置好了场地,挂出了横幅,放置好了先期精心制作好的包括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在内的19块易拉宝展板,并开始向路过群众发放宣传传单。活动开始后,负责展板的同学对群众感到疑惑的条文进行了精心的讲解,负责法律咨询的同学则对包括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配、债务纠纷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业的分析和解答,同时转塘街道辖区优秀调解主任也将事先选择好的调解案子进行了调解,使来参加了活动的普通市民“忧心而来、满意而去”。他们对这次活动给予了高度的好评,切身实地地感受到了浙大学生党员真正为“为人民服务”的热情。
  通过这次活动,不仅履行了党支部和各位党员“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承诺、切实做到了创先争优、加强了支部建设、促进了以党建带动团建的组织建设的目标,同时也加强了与基层政府的联系、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此外,19部主要法律的展示及讲解和现场的法律案件的咨询,也提高了参加活动的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并真正贯彻了本次活动“知法懂法,守法维权”的主题,培养和提高了市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2010级法律硕士党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