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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庭审面对面,与法院零距离”――记2010级法律硕士支部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12-23 点击次数:2267
2010年12月2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二号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0级法律硕士党支部20余名党员旁听了此次庭审活动。
此次活动是2010级法律硕士党支部深入开展“服务发展,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让党支部所有成员零距离接触法院审判,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并增强大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信念。此外,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光华法学院的其他20多名同学。
    此次庭审案件为一起涉嫌故意杀人的二审案件,在近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所有参加活动的同学都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观摩旁听,理解法律知识,积极思考相关问题。同时,通过现场感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大家对刑事案件庭审活动有了充分、完整的了解,增强了感性认识,加深了直观印象。
即使走出法庭,那一份庄严仍然震撼着参加了旁听的同学们。同时,他们也纷纷表示,经过此次活动不但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而且看到了书本上的法如何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增加了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认识。此外,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问题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激起了学习和钻研的热情。特别是在最后陈述阶段,为表达自己对受害人家属歉意,被告人王某某当庭下跪,失声痛哭。这一幕给在场每一位旁听同学的心灵以极大的震撼,并使大家陷入深深的沉思。
法庭庭审是法律发挥作用的重要过程,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环节。在法庭上,无论是法庭的气氛,还是程序的进行,从当事人的各执一词,到代理律师的慷慨陈词,一直到法官宣读判决,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体现的是对法律的尊重,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当庭法官也表示,欢迎同学们旁听庭审,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希望大家能共同探讨,共同提高。
参加了此次活动全过程的2010级法律硕士李锋同学在活动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我第一次旁听法院审判,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看着和自己年龄相仿的人一时误入歧途,看到他们父母的伤心与恸哭,自己感触颇深。首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真切地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神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应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其次,作为一名将来的法律工作者,现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实践能力,追求正义,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最后,也希望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向党组织靠拢,早日加入党组织”。
(学生通讯社  寇大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