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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该如何抉择――记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第二期读书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3-21 点击次数:3698
2011年3月17日晚6点半,浙江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生骨干)培养学院光华法学院分院三期学员在浙大之江校区7号楼106举办了第二期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由学习委员席蕴俊主持。此次读书会的书目是梁慧星教授的《裁判的方法》。《裁判的方法》介绍的是民法解释学概述、民法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和利益衡量等五个方面。
同学们预先分成了六组,每组讨论形成各组的体会心得。在会上每个小组都报告了本组的观点,并由其他同学对其进行评议。从彭宇案到辛普森案,从胡斌案到洞穴奇案等案件,同学们围绕《裁判的方法》就法律的解释、法官的自由心证、利益衡量、媒体对司法的影响等议题各抒己见,还对刑事和解制度及其可能造成的“拿钱买命”的影响进行了一番法理上的唇枪舌剑。
此次读书会讨论氛围浓厚,大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倾听了别人的见解,为三期的马儿们提供了一个交流思辨的平台。同学的热情参与、积极发言让此次读书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