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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一般研究方法的解析与论争――第二期青年学者学科交叉论坛暨光华法学院青年学者联谊会成立会综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3-23 点击次数:8893
为推动学科交叉研究和青年学者间的交流,2011年3月4日下午,光华法学院邀请了社科院研究基础平台、经济学院、公管学院、外语学院、人文学院等十余位老师和光华法学院师生一起在之江校区主楼203会议室联合举办了“社会科学一般研究方法的解析与论争——第二期青年学者学科交叉论坛暨光华法学院青年学者联谊会成立会”。
光华法学院胡铭副教授主持论坛的第一个单元,首先宣布光华法学院青年学者联谊会成立,其次宣读了青年理事会的组成人员名单:梁上上副院长出任理事会理事长,陈林林教授担任副理事长,胡铭副教授出任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郑磊副教授和兰荣杰博士出任副秘书长。光华法学院梁上上副院长作为嘉宾致辞,他寄语未来,希望青年联谊会作为平等自律的组织,在对外交流、交叉研究、学术研究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
论坛的第二个单元,由光华法学院兰荣杰主持,围绕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和实验方法,社会科学研究院社科研究基础平台的喻燕刚教授为我们作了题为《社科研究基础平台的方法与评介》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社会科学研究基础平台的建设,通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定量分析和实验技术手段,在人文社会科学类实验室建设中,促进学科交叉和资源整合,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转变,提高为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水平。社会科学实验室通过场景控制,设置不同的变量,研究不同假设下的实验结果获得数据,比如某种良善的愿望会造成什么样的个体行为和社会结果。随后,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主任徐力老师,实验社会科学实验室主任许彬老师,文科信息分析中心主任黄萃老师,分别就各自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参与的老师和同学对社科研究基础平台体现出浓厚的兴趣,在自由讨论阶段进行了深入了交流。
一番讨论后,浙大公管学院韩福国副教授为我们作了题为《社会调查中心的方法与实践》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对公共管理领域统计数字来源的有效性和数据的真实性提出怀疑。同时指出了田野记录、社会统计资料、文本分析方法、条件控制下的实验等基本研究方式的困境,而资金的缺乏、抽样的困难是造成困境的主要原因。社会调查中心承担了以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电话调查为主要方式的民意调查,以科学化的调研手段和技术促进学术研究,客观精确掌握社会脉动,提供政府政策咨询与社会服务。
光华法学院高艳东老师针对韩福国老师的报告进行了独到的评议,他首先肯定了社会调查中心调查方法的创新性,但又对此提出了自己的合理怀疑——社会调查面临技术难题;其次,他结合刑法学和解的例子说明社会调查的特定条件。
第二单元的第三位报告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公管博士后范良聪为我们作了题为《最后通牒博弈:手工实验方法的现场演示》的报告。手工实验是运用"最后通牒博弈"问卷来实验检验经济学理性假设和决策中的认知偏差。报告中他首先对于手工实验的现场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指出实验失败的原因在于缺少规范的实验环境。其次他介绍了在最后通牒博弈中,提议者很少按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指示的策略出价,而回应者对于不公平的出价也表现出了以选择拒绝对提议者的不公平行为进行惩罚。在独裁者博弈中,提议者也考虑了出价公平,而不是绝对的个人理性,虽然提议者有权这样做且不会受到回应者的惩罚。他为实验设置了对慈善机构捐款的特殊情境,以检验善良的因素对于实验结果的影响,证明人不是纯粹自利的。
光华法学院赵骏老师对范良聪博士的报告进行了评议。赵骏博士凭借自己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回顾了博弈的发展历史。同时指出本文通过实验问卷发现即使在确定性条件下,问卷调查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偏差,甚至出现不接受议价方案的情况。他引用了桑斯坦的观点,认为人是不理性的,政府在政策制定中,司法在审判案件中,应该针对实际的情况做理性的判断。问卷调查的实验方法在立法和释法以及政府决策中如何发挥作用是值得研究的。
第三个单元由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郑磊主持,围绕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这一主题展开。首先由外国语与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梁君英作报告,题为《加州伯克利语言学研究:从语言到认知到政治》,她首先回顾了加州的访学让她明白了理解、信心和兴趣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其次她在报告中指出语言学中隐喻理论的发展让人们意识到这一语言现象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重要性,隐喻在政治语言中的作用尤其不可忽视。她推荐了George.p.Lakoff 的新作《我们生活中的隐喻》,并用书中的理论对大量隐喻现象进行分析,从体验和感知出发,解释抽象概念,由此探寻政治活动中制度制定者的动机,并透视美国社会背景和政治文化。最后她对相关的心理实验室以及相关的实验方法进行介绍,针对视觉工作记忆和成瘾问题,用相关的变量,以语言理解和视觉感知的交互作用来完成一整套的实验操作。
光华法学院何怀文老师对梁君英副教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他指出法律的权威作用在于引领司法改革、公共管理和经济管理。而法学的研究从形而上转向形而下。而法学研究的基础是法律概念这一语言单位。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对法律解释方法带来新的视角。在现代社会的多元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需要法律的实践和语言的分析。
接下来是光华法学院教师胡铭副教授作题为《经济学理论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以奥氏理论为例》的报告,报告中他指出奥斯特若姆作为1969年来首位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2009年获奖的理由是其研究证明经济分析可以更清晰地显示社会组织的结构,阐释了用户组织如何成功管理公共财产。法律事实作为重要的社会现象,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方法。比如在商业价格平衡、价格管理、社会治安、卫生管理等领域,政策指定者需要做相应的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提供了科学的分析,对于公共选择和制度设计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针对胡铭老师的报告,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博士生吴红列副教授对从经济学史的角度奥氏理论的内涵进行进一步阐释,指出奥氏理论在解释社会现象,特别是法律现象发面带来的方法论上的革新。
第三单元的第三位报告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何善蒙副教授为我们作了题为《田野调查方法及其实践》的报告。有别于与其他在实验室准控制状态下环境的研究,所有实地参与现场的调查研究工作,都可称为田野研究或田野调查,是人文科学领域的实验手段之一。田野调查所取得的原始资料是研究工作的基础。田野调查方法的困境在于,在范本选择和事实描述方面,田野调查方法很难确保其客观性和真实性。参与观察不可避免地涉入互动的虚伪,更因为在直接经验中,学术诚信的假定遭遇到了社会真实的本质:印象整饰、讯息操弄、伪装、暧昧、秘密与表面功夫。离散数据、样本选择以及隔离状态等因素会对田野调查结果的科学性产生影响。
光华法学院郑春燕副教授对何善蒙副教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她认为法学学科的研究应该借鉴其它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在方法论方面进行整合和转型。同时她认为对其它社会科学领域的调查方法需要有全面的认识,运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去描述具体法律现象,结合经济分析的方法去评价法律制度。
经历过激烈的自由讨论阶段,学者们对于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在社会科学中运用的前景及其路径的讨论还是意犹未尽。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此次论坛通过对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的反思与探讨,寻找解释世界的框架,检验理论范式的适用,这对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有重要的作用。其次,他指出实验室的数据推算不断拓展人类认识的边界,学者始终要在现实中发现研究题材,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法律事件。再次,他认为只有正确的价值观点才能找到世界的入口,例如关注农民问题才能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最后罗校长寄语在座的各位学者,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成长期比较漫长,需要通过大量基本文献的阅读,在思辨和交流中增加理论修养直至最后成才。
此次论坛圆满结束,这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光华法学院青年学者联谊会作为我校学科交叉研究的俱乐部在我校之江校区成立,在法律与经济的砥砺和碰撞中,产生思想的火花和方法论的更新,最终以丰硕的学术成果推动学院的发展。



(法理学2010级博士生 范凯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