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下午14点30分,沈仲平教授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图书馆5号楼二楼会议室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期讲座为光华法学院学术讲座2011(2)总第111期,主题为“如何打击腐败:兼评析香港的廉政司法制度”。本次讲座由光华法学院刑法学副教授高艳东老师主持,兰荣杰老师以及研究生、本科生一起参与了本次讲座。
沈仲平教授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及山东大学特约研究员、英国法学研究会资深研究员。沈仲平教授在反腐败、有组织犯罪、黑社会犯罪领域有专长。
沈仲平教授在讲座一开始回顾了香港回归后的一国两制原则,指出了中国的特殊国情,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系(大陆社会主义法系、香港普通法系、台湾及澳门的大陆法系)、四个地区(大陆、香港、澳门、台湾)。
随后,沈教授介绍了香港廉政法制的历史演变,从葛柏事件到百里渠报告书以及集团式贪污直到最后《廉政公署条例》(1974)以及《廉警冲突和特赦》(1977)的出台,沈教授都做了详细的说明。接着,沈教授又给同学们区分了贪污腐败与其他有组织犯罪的关系,提出了犯罪互动理论。
最后,沈教授又结合中国大陆目前的情况,归纳了香港廉政的经验和教训,主要包括如下七点:(1)“三管齐下”的策略,即调查检控、社区关系和预防机制相结合;(2)坚持罪刑法定原则;(3)拥有独立的调查机关和资源配置能力;(4)加强私营机构和社会的支持和合作;(5)构建权力的制衡和程序;(6)新的廉政文化的建立;(7)加强国际互助和司法合作。
在沈教授精彩的讲座后,老师和同学们纷纷对自己关注的问题与沈教授进行了探讨,内容包括了公民素质的提升与腐败的关系、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完善、刑讯逼供等问题,沈老师也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于香港的廉政司法制度有了详细的了解,相信通过大陆法学学生的认真分析与谨慎借鉴,今后该制度能为大陆地区所用,更好地推动大陆的廉政建设。
学生通讯社 戴雨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