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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正义奉献青春――法学0804班主题团日讨论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4-13 点击次数:3720

    2011年4月13日晚上六点半,光华法学院法学0804班在13号楼活动室召开了班级主题团会。本次团会围绕近期倍受关注度的“药家鑫交通肇事杀人案件”展开。
    讨论会首先由徐博峰同学介绍案情概况: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受害者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案发之后,舆论上出现了许多有利于药家鑫的言论。他的辩护律师提供了他在校期间所获过的证书,以证明其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另外,出现了心理学家分析药家鑫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平时练习钢琴,手指习惯了向下连续的动作等荒谬的言论,而恰恰是这些言论,引起了大众的极大不满。今天的团会,就是围绕民众对于药家鑫一案的反应展开。
    姜真宴认为这很可能发展成为“民意绑架法律”的又一实例。法官需要公正的裁决,而民意并不具有法律上绝对的公正性,因此,舆论的压力倘若对法院的判罚造成了一定的导向,那么将会是中国法律的悲哀。案情其实十分清楚,故意杀人,并且有自首情节,应当最多判处死缓,而倘若被民意影响而判成了死刑,那无疑是可笑的。黄晨从心理学角度阐述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弹钢琴的说法是舆论对于心理学专家说法的误读,其真实情况是药家鑫选择刺被害人八刀是基于其弹钢琴的习惯,而并不是杀人行为基于弹钢琴的习惯。其他同学也纷纷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大家讨论的十分热烈。

    讨论会持续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大家各抒己见,针对当今社会舆论存在的问题以及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做的事情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普遍认为,我们在日后的学习中应当更加认真,扎实牢固的掌握知识,为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实现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