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第十届法文化月在紫金港隆重开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4-26 点击次数:12163

浙江大学第十届法文化月在紫金港隆重开幕
9单位主办11单位协办   4大篇章30余场特色活动   10年积淀内外联动突显特色

     2011年4月25日晚,浙江大学第十届法文化月开幕式在紫金港校区国际会议中心223室隆重举行。本次活动以“求真是厚懿德,月轮承业;启真者逐经纶,齐贤听聪;明崇法致大公,之江授道;光华人念典学,思睿观通”为理念,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实践性、创新性”的特色,以期营造和谐校园文化,打造校园文化精品,共创法治文明社会。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沈文华,丹青学园党总支书记楼仁功,党委学工部学务处副处长陈君芳,校团委副书记潘健,之江校区党工委书记、之江校区管委会主任胡炜,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娟,西湖区司法局副局长王银昌,杭州求是教育集团书记童兆平,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党委副书记、所长吕素兰,政治处副主任朱生山一行、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党委副书记张子法、吴勇敏等校内外领导和嘉宾,以及近200余名师生代表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由张子法副书记主持,朱新力常务副院长致欢迎辞,沈文华部长作主题发言并宣布浙江大学第十届法文化月开幕,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吴沈驹介本届法文化月的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党工委、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党工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浙江大学学生会之江校区分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会等11个单位协办,并受到学校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支持。据法文化月执委会主任张子法介绍,“本次法文化月将从四月中旬持续到六月中旬,在未来两个月的时间里,整个法文化月将分为‘和谐普法’、‘学术发展’、‘情满校园’、‘承文兴体’四个篇章,并围绕这四个主题在校内外举行30余场特色活动。我们期望以这些特色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同学中广泛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同学们的法律观念,争取在全校营造一种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也还将走出校园,服务社会,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彰显法学学子的社会责任感,也为创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法律人的一份力量,充分诠释光华法学院‘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
    朱新力常务副院长在其致辞中讲道,“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同时也感谢各位筹办人员和师生的辛勤付出。当前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最要紧的三件事就是经济改革必须继续推进,政治改革任重道远,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必须革新。而如何推进法治需要我们每个法律人和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会跟法律打交道,只是我们都是守法的公民而没有察觉到而已。但是事实上,小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大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甚至地球的存亡,法律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好好地学习法律,利用法律,遵守法律,我想这也正是我们这次活动的目的,最后预祝法文化月圆满成功,希望各位同学都能通过此次活动有所收获”。

    沈文华部长表示,“光华人承担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通过10年的积淀和发展,不仅有力地配合了我校‘四五’‘五五’的普法工作,也将继续配合即将开始的‘六五’普法工作,同时也铸就了‘法文化月’这个校园文化特色品牌活动。在今年的两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已经宣布我国已初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下一步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实施。而你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在宣传法律,传播法律;同时,‘法文化月’也是法的精神的实践,让我们学会运用法的精神、法的眼光去看待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此外,‘法文化月’也是我们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法文化的校园文化是残缺的文化,而你们正是以传播法文化为己任,因此真诚地感谢你们,祝福你们”。
    “法文化月”自2002年首次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九届,其影响辐射浙江大学各个校区,并于2010年被评为“浙江大学院系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同时,经过近10年的发展,“法文化月”正逐步走出校园,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朱新力副院长表示,“光华法学院在今后将会更加注重学院文化和特色品牌活动的建设,‘法文化月’不仅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学院文化建设的一个特色,在经过一定的发展后,我们还应该立足校内,依托浙江大学和光华法学院的优势资源,辐射校外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担当起我们应负的社会责任,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付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使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因为我们的努力而更加繁荣”。  

文/寇大鹏 图/寇大鹏 沈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