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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担当法律人责任――记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暨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筹备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5-02 点击次数:4914

    2011年4月23日上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暨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筹备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208会议室召开。此次研讨会以“法律与气候变化的对话”为主题,并为正在筹建中的“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暂定名称)脑力激荡、献计献策。
    与会专家包括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研有所长、经验丰富的各学科理论界人士与实务界人士,包括: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综合处马爱民处长,著名气候变化专家齐家国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台湾大学环工所於幼华教授,台湾大学工学院大气科学系柳中明教授,台湾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凌永健,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研究规划部副经理邓羽腾;本校各相关专业以及学院各部门法的学者有:浙江大学副校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罗卫东教授,浙江大学副教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能源工程学系严建华教授,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兼党工委书记余逊达教授,光华法学院副院长王冠玺教授,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副教授,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梁上上教授,“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筹备委员会主任谢英士博士,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董雪兵教授,环资学院吴嘉平教授,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系常杰教授、葛莹教授,公管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经济系李金姗教授,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周伟,环境法钱水苗教授,经济法钟瑞庆副教授、叶勇飞副研究员,国际法赵骏老师,宪法学郑磊副教授等等。

    罗卫东副校长开幕式上致辞,谈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战略意义以及在此问题上多学科合作的重要性,肯定了法学院筹办气候法研究中心的实践意义和学术意义,表达了对本次会议的期待和祝愿,并热情地向与会者介绍了浙江大学以及光华法学院的发展情况,认为在精致天成的之江校区召开一个环境法的会议十分匹配。开幕式由王冠玺副院长主持。

 

 

    会议由紧凑的五个单元组成。会议议程的第一单元是永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的法制需求,主要议题为国际社会对于气候变化的主要对策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机制研究。本单元由马爱民处长主持。

    首先是齐家国教授做主题发言,齐教授用简洁的语言介绍了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气候变化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以及中国面对气候变化的路径选择。齐教授认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应具备国内和国际双重视角,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理论的基础上,选择典型区域进行小范围试验与实施,并建立有效地反馈机制。

    接下去是於幼华教授发言,於教授从自己的背景谈起,极力推崇并践行从精神层面提倡环保的理念,之后又从法制面、道德面、制度面对精神层面进行回应;最后於教授提到了自己和浙江大学的渊源,表达了本次参会的欣喜之情。会议在一种轻松的氛围中继续。

    第三位发言者是常杰教授,常教授从自己的研究领域出发,指出生态学在研究气候变化命题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深远的影响,理应得到学者的关注和重视。常教授通过介绍现行技术发展状况,论证了技术与法律的相互关系,并强调了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性。最后常教授回应了齐教授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应从中国实际出发的观点,结束了主题发言。
    在接下去的自由讨论环节,五位嘉宾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柳中明教授认为人口是影响气候变化的关键因素,并从减量和适应两个方面指出未来应对气候变化应当努力的方向。葛莹教授认为在不影响中国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前提下,寻找低碳的生态的消费、分解的技术和模式,通过政策和法律去实现这样的技术和模式,这是世界以及中国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邓羽腾博士从科学、政治和法律三个维度解读了气候变化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含义,将话题提升到气候法研究中心定位的高度。巩固教授提出以气候变化为代表的环境问题,对于我们现代法制文明,从根本上构成了一种挑战,如何使得精英们比较正确的认知和大众出于个人生活利益的愿望得到结合,是法律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气候法研究中心需着力探讨的问题。最后,王冠玺教授提出我们需要共同努力让我们的政府和商业界从环保和低碳上寻找更多的商机。第一单元的议程圆满结束。


    会议议程的第二单元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现状,主要议题有:1.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机制研究;2.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机制研究;3.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机制研究。本单元由梁上上教授主持。

    首先做主题发言的是王曦教授,作为环境法领域的资深学者,王教授从经济、伦理、法律、技术和教育五个方面解读了气候变化这一课题。

    接下去,同样作为环境法领域的知名专家,王明远教授在回应王曦教授发言的基础上,从本体论、方法论、价值论和工具论四个角度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现状做了详尽的阐述。

    第三位发言的是李金珊教授,李教授的发言围绕欧盟环境政策展开,介绍了欧盟环境政策产生的原因、概念、行动计划、立法依据、表现形式和决策机制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最后一位做主题发言的是周伟博士,他发言的主题是应对气候变化的的制度、法律与经济增长的转型。周博士介绍了中国高碳行业的发展现状,并从政绩考核体系、财政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土地制度和司法制度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了高碳模式的根源,最后指出气候变化约束下的经济社会变革的方向、对策和应当承担的国际责任。
    接下去是自由讨论环节,钭晓东教授首先发表自己的观点,钭教授认为应当厘清四个假设,即生态稳定性假设、气候变化当下性假设、温室气体排放根源性因素假设和责任界定问题假设;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法律政策的设计,包括政策的适用范围、共生与对抗的关系协调以及环保问题是否应当局限在精英人士的范围内等诸多问题。在学者提议和在场诸位嘉宾的期待中,马爱民处长简单介绍了我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已经作出的努力及下一阶段工作的重心和方向。第二单元的讨论顺利结束。

 

    会议议程的第三单元是法律赶得上吗?——科学技术与财务机制的重要发展。主要议题是:1.限额交易机制研究;2.碳税制度研究;3.碳减排技术转移机制;4.碳减排财务负担的分配机制研究;5.中国在碳减排国际会议中的谈判策略研究。本单元由谢英士博士主持。

    首先发言的严建华教授结合自己的专业从能源的视野谈了气候变化的问题,通过鲜活的事例阐述了核心观点,即应对气候变化,离开科学是不行的,但是科学发挥作用是有条件的,要在法律的保障下起作用。

    其次发言的柳中明教授主要从概念、原则和体系等几个方面较为详细的介绍了台湾的碳税、能源税、环境税和绿税。

    接下去发言的是凌永健教授,凌教授从绿色化学与质谱分析实验室谈起,进而提出了人类未来50年面临的十大问题,指出了全球暖化气候变迁的影响,并分析称人类永续发展的关键在于减排温室气体,最后介绍了台湾节能减碳总计划,并号召大家践行踢除二氧化碳习惯的12个步骤。

    最后一位主题发言者是邓羽腾博士,邓博士首先从一个宏观的视角纠正了将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混为一谈的观点,提出应将排放权提升到人权的高度这一观点;其次谈到气候变化的立法问题,进而引申出在建立碳交易市场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市场和行政力量的关系。最后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提出在WTO框架下,利用限制性工具制定气候变化的政策,实现气候变化与国际商贸的良性互动。

 

    会议议程的第四单元是研究中心筹建方案专家论证(一):机构命名与交叉研究的刍议,主要议题包括:1.机构命名;2.研究中心的内部架构;3.如何整合不同学科的资源,实现研究能力的整合;4.如何与国际对口及合作。本单元由钱水苗教授主持。

    严建华教授建议研究中心的命名以法律为切入点,同时涵盖科技、政策多方面多学科的交叉内容。

    谢英士博士更加关注语词沟通的重要性,表示要慎重对待中心命名的问题,并希望研究中心突出应用性,将边缘化的学科发展壮大。

    陈臻律师建议研究中心命名为气候变化与法律,使得其他学科可以更容易地介入;并提到全球的气候变化,其视野和定位也希望是全球的。

    齐家国教授表示赞成陈臻律师气候变化与法律的提法,并进一步指出研究中心的重点是研究而不是立法,要站在科学前沿的领域,并突出正义性,同时注重多学科的交叉。

    於幼华教授建议研究中心的名称叫气候法联合研究中心,仍然突出一个法字。

    凌永健教授主要提出要整合不同学科资源,实现研究能力的整合。

    董雪兵教授建议命名为全球气候变化研究中心,研究内容重点把握效率公平、可行性和技术性。
    自由讨论环节柳中明教授建议将名称定为法制研究中心。吴勇敏副教授建议定名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研究所,并指出应对有很多措施,对于这些措施在法律层面如何规制是我们关心的问题。常杰教授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该中心是立足法学院,交叉全校,不仅仅是法学院内部的中心。该单元的讨论顺利结束。

 

    会议议程的第五单元是研究中心筹建方案专家论证(二):研究方向的设计。主要议题包括:1.研究中心主要的研究方向;2.在主要研究方向上如何取得预期的进展;3.研究中心学术影响力扩展的具体路径。主持人为谢英士博士。

    马爱民处长同意吴勇敏副教授对于中心命名的观点,并提出中心的研究方向应当定位于社会的需要,立足国际国内两个方向。王曦教授建议中心应当关注气候正义性的研究。王明远教授主要介绍了清华大学研究中心设立的模式和运作机制,并建议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外交投资贸易国家化前沿角度,中国法律问题,比较法,相关的基础理论等几个方面。柳中明教授提出研究中心的重心除了研究外,还应当肩负起整合人才和培养人才的使命。葛莹教授从系统科学的角度介绍了生态学的研究方法。周伟博士提出应对气候变化,也是成套的法律,要从应对第一代环境法实施效果的经验教训中得到借鉴。邓羽腾博士最后讲到要提高研究中心设立的起点,利用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契机,研究气候变化与金融的关系,并注重数据库的建设。在自由发言环节钟瑞庆副教授表示非常赞同邓羽腾博士提出的将排放权作为人权看待的观点。赵俊博士提出要用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应对气候变化的复杂问题,将自然学科和制度改进有机结合起来。

 

    思想的交流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紧张有序的学术交流即将接近尾声,研讨会也进入了闭幕式环节。闭幕式由梁上上教授主持。

    谢英士博士做总结发言,从哲学的视角阐释了边缘化更有助于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观点,表达了希望青年一代的法律人能够具备对新鲜事物迅速做出回应的能力,使滞后性和边缘化的法律学科发挥应有的作用。

    最后吴勇敏副教授代表学院发表致谢辞,对各位与会嘉宾为研究中心的成立献计献策表示衷心感谢,并诚挚邀请其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也参与到气候变化议题的研究中,最后祝大家在杭期间愉快。

 

    筹备会成功举办,为“浙江大学气候法研究中心”的筹办积累了丰富的建议和经验,将进一步促进筹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侯轶凡  张醒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