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4日,“第七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云南大学法学院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云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联合主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复旦大学、南京财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云南大学等学校的二十余名学者参加了一天的高密度讨论。
这是一个小规模、系列性的宪法学专题会议,会议至今已举办至第七届,已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个会议品牌。会议以积累关于中国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的共识为宗旨,据此,与会者以讨论各项宪法学范畴、凝练其规范内涵、演练法解释学方法、探索多元方法为会议论文及会议研讨的内容。
本届会议的主题是:宪法发展与法律体系,具体选题包括:
1、法律体系的相关宪法范畴。如,“法律”、基本法律”、“其他法律”、“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法律效力”、“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等。
2、宪法发展的相关范畴。如,“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修改宪法”、“制定宪法”;又如,2011年辛亥百年纪念,2010年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争、“共同纲领”是否是第一部宪法之争,从某种意义上都是宪法发展机制之争。
3、宪法“相关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如,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基本权利具体化的原理、途径与界限,等。
编入论文集的论文二十二篇,根据内容编排成制宪史相关范畴、基本制度与国家机构相关范畴、基本权利相关范畴、宪法解释理论四个单元,并同样以此作为研讨会讨论结构的四个单元,设置了10位主题发言、12位与谈发言。
我院郑磊副教授作为主办单位代表,在开幕式上致辞;并在第三单元 基本权利相关范畴及其审查方法进行了与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