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能力和禀性-人的发展的三种途径——於兴中教授讲座成功举办
2011年10月29日上午10点,於兴中教授在图书馆5号楼2楼学术报告厅为光华法学院的学子带来一场主题为“权利,能力和禀性-人的发展的三种途径 (Rights, Capabilities and Faculties ---Three Approaches to Human Development )”的精彩讲座。众所周知,於教授现为康奈尔大学终身教授,是首位获得该殊荣的华人,同时,他也是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并且在多所全球诸多著名法学院校担任过讲师,可以说是中西贯通,具有全球视野。本次吸引了大批学生来聆听,现场气氛热烈,互动活跃。
讲座开始前,沈远远教授向学生老师们简单介绍了於教授,并回顾了他们的相识过程。讲座中,於教授向同学们倾囊传授他自己最为得意的研究成果,从人类发展谈起,解释了什么是人类发展,指出其包括两大主题“解放和发展”,强调了人类解放和经济发展是现代以及后现代最主要的矛盾。於教授着重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人类发展的途径:权利,能力和秉性。鉴于权利概念的多元性,於教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权利是产生于人类解放过程的各种概念范畴,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观,主要就是把国际人权法纳入立法。然后,於教授对于以权利为基础的发展观从关系角度进行了温和的批判,得出了权利发挥作用的局限性,即权利只在自己和他人的关系中才能发挥有限作用,可以说“权利就是针对政府的要求。”紧接着,於教授认为权利的实现不仅需要被意识到,而且还需要个人能力,并让同学们了解了什么是人类的核心能力,得出能力本身是中立的。最后是於教授自己对于秉性的三个维度:心性,智性,灵性,并对应三个维度提出了三种认识方法。
通过於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述和互动,让同学们对于人的发展三种途径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受益匪浅。在最后提问环节,同学们纷纷都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於教授一一进行了耐心的解疑答惑。并且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向同学们提出了希望,他希望现在大学生要具备一种“狂”,这不同于狂妄,而是学习态度,因为只有狂才能进行独立思考。
最后朱新力院长和夏立安老师对讲座进行了深刻总结,并对同学们提出厚望,希望大家能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感,坚守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十二点,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