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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先行、摸索前进――记“中国死刑控制之路在何方”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1-07 点击次数:2984
观念先行、摸索前进——记“中国死刑控制之路在何方”讲座
2011年11月6日下午,光华法学院图书馆5号楼会议室座无虚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梁根林教授为法学院同学们呈现了一场异彩纷呈的讲座,高艳东副教授、胡铭副教授担任了本场讲座的主持。

 

 

在讲座中,梁根林教授提到,自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起,普遍认为死刑适用数量有实质性的减少、死缓案件数量超过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这标志着我国走向了死刑控制之路。然而今年的两个案件——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却将死刑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由此引入了讲座主题——中国死刑控制之路在何方。

梁教授首先对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限制和废除死刑的世界潮流、中国国情的背景进行了介绍,接着从观念先行、实践推进以及误区破除三个角度对中国死刑控制之道进行了阐述。
在观念先行的层面上,梁教授认为,死刑制度在根本上是一个受集体意识的公众认同以及政治领袖的政治意志左右的政策选择问题。集体意识对死刑的广泛认同为死刑制度提供了正当性和合法性资源,但集体意识具有两面性,政治领袖要尊重与反映民意,更应当善解与引导民意,并展示政治远见、承担政治责任,对死刑问题做出科学决策。
在实践推进的层面上,梁教授针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了十点改革建议,包括:刑事政策应当从“从重从快”转变到宽严相济,坚守适用死刑的基本条件;确立死刑作为“最后适用的非常刑罚方法”的定位,推动刑罚结构与刑罚环境趋轻;明确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确立适用死刑的刚性标准;进一步缩减死刑适用对象,对老人罪犯与哺乳的母亲禁止适用死刑等。
在误区破除的层面上,梁教授首先提到了现实中存在的、以和解之名行和解之实的现象。他认为,有些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虽然反映了中国司法控制和减少死刑适用的能动努力,但给公众造成了负面影响并且弊端诸多。通过司法渐进地控制、减少乃至于最终废除死刑,是控制、减少乃至于最终废除死刑的最重要路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当恢复性正义替代自然报应正义成为国民的基本正义观念之后,“死刑案件的刑事和解”并非完全不可行。
梁教授的讲座为我们梳理了中国死刑控制之路的改革脉络,为解决中国死刑控制问题提供了理论借鉴,相信中国死刑立法与政策改革能在徘徊中稳步前进。
文/朱佳俐 图/谭钰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