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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张子法副书记和我院夏立安教授获浙江省委、省政府“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1-12 点击次数:1376
校纪委张子法副书记和我院夏立安教授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评审表彰活动中,获得浙江省委、省政府颁发的“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2006年3月,浙江省委、省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委〔2006〕55号),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普法教育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顺利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校纪委张子法副书记和我院夏立安教授在此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获评“2006年-2010年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称号。
刘海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