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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学研讨会综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1-28 点击次数:1394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法学研讨会综述
在国家与浙江省政府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背景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1日在台州市丽廷凤凰山庄联合主办了“海洋法治与国际法学热点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
学术研讨会由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金彭年教授主持。金教授首先对与会的专家学者、公检法系统以及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出席会议的代表有来自全国各地国际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部门的50多位专家、学者。

本着“以文会友、互相探讨、交流感情、共同推进法治与社会发展”的宗旨,金彭年教授建议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从各自研究领域或实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促进法治与社会的发展。在轻松的氛围下,代表们积极发言。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丁铧院长首先致欢迎词。这是丁院长第四次参加此类法治理论高峰研讨会了,他向与会代表简短地介绍了台州市的基本情况。台州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城市,具有悠久的历史,近几年财政总收入位于省前五位。民营经济是台州市发展的主导力量,分别占GDP和财政收入的90%和70%以上,集中体现在制造业方面。现已形成汽车、摩托车以及配件、模具配件、家具塑料等九大类支柱产业。自2010年7月国务院批准浙江省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以来,作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的一员,台州市首次享受到国家战略的待遇,这对其经济的发展和区域地位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在此背景下,本届年会围绕着发展海洋经济过程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具有现实意义。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发展海洋经济需要司法的支撑。海洋经济的发展体系需要依法构建,海洋经济的发展行为需要依法规范,海洋经济的发展秩序需要依法维护,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风险和法律纠纷也有待法律的有效防范。因此丁院长希望能和与会的专家学者与兄弟单位交流经验,以有助于台州进一步发展。最后,丁院长对各位远道而来的客人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真诚得祝愿大家在开会期间能有愉快而难忘的经历。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陈志君检察长形容了自己与会的激动心情,表示有这样一个机会和理论与实务界的专家进行交流非常难得。希望会议讨论能够解答自己在实践中的疑惑,并预祝研讨会成功。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章俊院长表示非常荣幸能参加这次会议。虽然章院长表示其所在的衢州市地处内陆与海洋经济的关系不,但这样一个平台对于司法实践和司法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他期待这个平台能越办越好,为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困惑和难题提供理论上的解答,并希望在更多的领域交流和研讨。并希望主持这次年会的金彭年老师能为年轻法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省法学会副秘书长、法治研究杂志社社长董服民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历经波折,花了将近七个半小时才赶到会议现场。他表示希望能在年会上听取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的建议,并借此机会介绍了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的刊物《法治研究》。经过四年多的努力,该刊发表的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超过40%。董社长希望在座的院长、检察长以及各位教授等与会人员的积极投稿,以繁荣浙江省的法学研究和经济发展做贡献。
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登峰庭长在会上做了主题报告。他在造船方面的研究已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他从台州的地理位置、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特点三个角度阐述了台州造船模式形成的原因。台州三面环山,一面环海,具有众多的海湾和岛屿。其历史可追溯到秦朝,在三国时期就有相当高的造船技术水平,同时,其雄厚的民间资本和发达的金融放贷业务为造船产业提供了强劲的推动力。目前,正处于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的台州造船业亟需要海事法院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台州模式的特点主要为民间集资和挂靠造船相结合。因此,实践中台州造船业模式的法律问题主要体在主体、融资、产供销三个方面。在主体方面,争议最大的是涉及到挂靠造船中有关船舶物料供应、工程发包及船舶销售等外部债权债务时,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责任承担的问题。在融资方面,较为突出的是在建船舶抵押融资的问题,它涉及到在建船舶法律属性和所有权归属。同时,由于缺乏在建船舶抵押融资登记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一新型的融资方式没有发挥出其应有作用,这对造船业将来的发展会有极大的影响。在船舶的产供销方面,主要问题在于船舶建造合同法律属性的确定。合同的属性与船舶所有权的归属以及主体的权利义务有密切联系。因此,造船合同究竟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或者是无名合同需要在法律上尽快的确定,从而为造船合同的主体提供相应的法律标准,并保障他们应有的权利。除此之外,与造船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还有许多,并且新的法律问题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涌现,因此,登庭长希望大家能共同携手为海洋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百忙之中抽空来到会议现场的台州市船舶工业协会会长,同时也是台州市最大造船企业董事长的叶岳顺先生从实务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造船业是技术、劳动、资金密集型的产业,相对而言是比较难的产业。台州政府对造船业相当重视,并且提供了较好的发展平台,企业不能辜负党委政府的期望,应不断的努力,克难攻坚。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0年的经济危机为台州造船业敲响了警钟。他提出造船业转型最重要的是实现理念和认识上的转变。造船要适应市场、适应社会、适应客户的需求。企业管理必须要到位,包括在安全、财务、风险和客户信息方面的管理。企业要造“一低三高”的船舶。“一低”是指能耗低,“三高”是指高环保、高标准、高水平。台州的造船业必须要搞好企业的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的精神面目,是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积极性的重要力量。国家好的政策环境只是一个舞台,如何将戏演好,则要靠演员的能力。最后,他对在座各为对台州造船业的关心表示感谢,并呼吁大家共同努力将台州造船业做精做强做大。
台州市船舶工业协会秘书长、光源造船企业的董事长金文林先生也从造船实务角度表达了造船业对司法的强烈需求。他认为船舶是漂浮的领土,既受到国内法的管理,也受到国际法的调整。因此有关船舶的研究空间非常大,而我国在这在方面的法杖相对比较滞后。对于香港仲裁庭的有关造船纠纷的仲裁,以及英国法律,大家都比较陌生。在诉讼或仲裁中聘请外国律师也需要花费很大的成本,并且因此吃过很多亏。目前,我国法院判案技术已经越来越成熟,也越来越公正,化解了许多危机。但是随着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台州造船业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金秘书长表示台州造船业发展较快,外国不但在法律上,也在技术上增加了贸易壁垒,使台州造船业受到日益增多的制约,所以现在迫切需要法律理论研究为实践清除障碍。
浙江警察学院的徐公社教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赞赏。他认为会议主办方非常支持学术研究,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老师,他感到十分欣慰。徐教授一再强调,理论教学必须与实践相结合,这对各位学者,尤其是在座的研究生科研而言具有启迪意义。
台州市黄岩区法院法官、浙江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张晨田阐述了其提交的论文《论东海水产养殖与资源保护法》。他简要分析了东海水产养殖的现状,海水养殖导致的环境污染,东海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成因以及依法治理海水养殖污染环境的对策。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刘一展老师就其向研讨会提交的论文《筹建浙江船舶产业投资基金问题初探》发表自己的观点。她分别从增长中的浙江船舶工业总产值面临挑战,浙江航运产业需要扩大整体运力规模,浙江船舶产业现有融资渠道的局限,浙江船舶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分析几个方面论述自己的观点。
武警杭州指挥学院高源老师就其向研讨会提交的论文《中国海域依法管理问题刍议》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她指出中国海域依法管理的现状,分析加强我国海域法治的必要性,提出完善我国海域依法管理的举措。
整个学术研讨活动自始至终洋溢着热烈讨论的氛围,既有对理论问题的前沿探讨,又有对实务问题的分析论证,与会代表收获颇丰。会务组精选了18篇优秀文章汇编成《会议论文集》。此次会议,促进了海洋法治建设与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为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成果添砖加瓦。

(翁里、赵丽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