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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吴卫华老师参加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1-29 点击次数:1501

    11月22日至24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省人民大会堂顺利召开,来自全省各地、各行业的588余名大会代表,肩负着全省336万名团员的嘱托出席大会。我校共有7名代表参加了此次大会,包括校团委书记刘艳辉、团委副书记潘健、傅方正、沈黎勇,我学院团委书记吴卫华、浙二医院团支部书记沈卫娣,以及学生代表拜丽娜•亚库夫,代表我校4万多名团员青年出席大会。参会代表由2011年7月共青团浙江大学第十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选举产生。

    开幕式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代表们认真听取了省委书记赵洪祝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的重要讲话。同时,听取并学习了周艳同志代表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题为《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贡献青春》的报告。

    省委书记赵洪祝寄语全省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立高远之志;弘扬时代新风,修高尚之德;勤奋好学,成报国之才;更要勇于实践,创发展之业,对青年指明了方向和实践的路径,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对团组织提出政治坚定、思想清醒、锐意创新、努力实践的要求,对共青团工作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也让代表倍感责任。大会报告分为七个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今后五年的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组织动员青年为推动浙江科学发展贡献力量;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少年;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与会期间,吴卫华老师认真学习大会文件,精心领会大会精神,并虚心向与会的其他各代表团代表学习交流经验,展现了我校、我院团干团员的良好的形象。在省属高校代表团的学习讨论中,吴老师针对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发言,畅谈了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吴老师说就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四大职能而言,作为法学院团委,团干团员青年们更应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出贡献。我学院团委目前承办的“浙江大学法文化月”已经第十届,结对求是小学等中小学普法、在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管理所设立社会实践基地、律师助理进社区等等都为服务校园师生、服务社会搭建了很好的平台。会上,吴老师还介绍了席蕴俊、洪俊杰同学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为浙江大学47名贫困大学生挽回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的具体事迹。

    此次大会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46名、候补委员21名。校团委书记刘艳辉同志当选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另,陈静、成晓鹏、俞万云作为我院优秀团干、团员代表列席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开幕式,深入领会学习了省委书记赵洪祝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的重要讲话精神。

文  朱佳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