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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商法》――别样的饕餮盛宴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12-20 点击次数:1040
《比较商法》——别样的饕餮盛宴
2011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应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邀请,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方嘉麟教授在我院开设了《比较商法》课程。
这是一门为法学院研究生设计的有关商事案例分析与研究的课程,以集中授课的形式进行,共八课次,计32课时,以一次小组展示作为评分标准。课程阅读材料以英语为主(亦有少数中文材料),涉及的主题包括管理者的注意义务、独立董事之设置与运作、公司法制继受、大股东对小股东之义务等。但囿于时间安排有限,方教授就本次授课的主题未能全面展开,主要是以控制权溢价为例探讨了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义务。
课程强调教学互动,注重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重点指导相结合。课程伊始,方教授就美国与英国、德国的不同公司治理体系作了简要介绍。此后,同学们在自由组队的基础上,通过阅读材料的学习和研究,就引导案例、法律规范、相关领域、重要文献等四个部分分别作了小组报告并现场对方教授的问题做出答辩。期间,方教授还特邀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邵庆平教授就公司法制继受问题为同学们开设了一次专题讲座。课程最后,方教授结合第23期民商法沙龙——《大股东在企业并购中对小股东的义务——控制权溢价相关案例探讨》,对本课程作了总结和报告。
方教授十分推崇启发式的教学。她讲解幽默生动,注重挖掘制度背后的价值取向;她提问循循善诱,鼓励同学们大胆对制度提出质疑和叩问而不囿于成文法及判例;她为人亲切友爱,与同学分享留学故事和心路历程从而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法律继受中的价值取舍与制度安排。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了解了英美两国及台湾地区法律就控制权溢价做出的不同选择,注意到了我国公司法在该问题上的立法缺位,提出了如何平衡市场配置与制度调控以及何为立法公平的疑问。此外,同学们还接触到了新的学习方式,即“案例+法规+专题文献+相关非法学领域文献”模式,也感受到了这种学习方式在纵向深化专题研究和横向拓宽学科视野方面的魅力。
 
 
 
文/楼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