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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自我管理“党员之家”――记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成立仪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3-14 点击次数:3025

    2012年3月14日中午,光华法学院管理委员会“党员之家”成立仪式在之江校区4号楼309举行。学院党委书记、校区党工委书记胡炜,组织人事科科长冯利君,本科生、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吴卫华,研究生党总支秘书陈静,本科生党总支秘书成晓鹏等领导和老师出席了会议。
    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由光华法学院党委和之江校区党工委领导,具体由冯利君、吴卫华、陈静、成晓鹏等老师指导。“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由本科生、研究生党总支共18个党支部,每个支部推选1名党员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党员之家”日常的运行和管理,并将以“党员之家”为辐射源,推动学院的党建工作。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委员18人悉数到会。

    第一阶段,胡炜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并宣布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胡书记指出,“党员之家”制度源于保鲜教育、发展于创先争优活动,“党员之家”模式日臻成熟。设立“党员之家”,有利于切实关心党员群众、服务广大法科学子,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学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胡书记鼓励管委会成员们认真工作,服务广大党员和群众,为“党员之家”的发展和完善尽自己一份力量。

    第二阶段,选举产生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经过自荐、推荐,无记名投票选举徐碧纯任管委会主任,李欢欢、梁燕任副主任。随后,管委会将根据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关部门,选举产生相应负责人。
    光华法学院“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将为“党员之家”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抓手,通过发挥党员自身的主体作用,服务我院的党建工作。

文/朱佳俐  图/范俊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