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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读书会•法学经典系列”第八期综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4-17 点击次数:2231
2012413日晚630分,“清源读书会·法学(交叉)经典系列”第八期活动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七号楼106如期开展。此次读书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后封安波主持,邀请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季涛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李睿作为主读人,与法学院的众多同学们共同分享这一次的读书盛宴。
本次读书会所分享的书目是哈罗德·J·伯尔曼的代表作之一——《法律与宗教》。非常有幸的是,本次读书会开展之际恰逢该书的译者梁治平教授莅临浙大法学院举行讲座,因此,梁老师以特约嘉宾的身份也参加了读书会。
季涛老师细心地从增订版译者前言中发现,并经过梁治平老师证实,其母亲是一位基督徒,她对于梁老师译著本书提供了意想不到的帮助。读书会主要分李睿博士详细解读《法律与宗教》一书,季涛教授从不同角度发表自己的想法,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阐述阅读感想,梁治平教授从译者的角度提出阅读建议四个环节进行。
李睿博士所讲的第一部分为“宗教”之我见,他从个人、国家和学校层面分别驳斥了“宗教消亡论”,认为只要有意识形态的存在,宗教精神就不会消亡,就连“马克思”也必得以种种“马克思主义”的面目沉沦于世,他也指出,《法律与宗教》一书中的宗教应是特指“基督宗教”,此书的全称也应是“法律与基督宗教”。第二部分,李睿博士对《法律与宗教》的译介背景进行了阐释,认为该书对于宪政进程应是有所帮助的。
接下来,李睿博士精选了书中的八个段落进行详细的文本解读,这些段落分别从法律中的宗教、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的影响、宗教中的法律和以及超越法律、超越宗教四个方面体现了法律与宗教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李睿认为,伯尔曼本意是“‘法’的信仰”而非“法律信仰”,然而,即便是“‘法’的信仰”,在欧美国家“政教分离”的传统下,“‘法’的信仰”也仅具有理论意义、法史学意义和法庭仪式意义。李睿接着对中国的“法律信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认为,“‘法律信仰’之‘是’与‘非’之争掩盖了真正重要的问题,即将‘法治中国’之阙如归结于‘新教伦理’之缺乏,而非政治体制改革之无能”。
同学们朗读过这些段落后,也颇有感触,他们结合自己课外阅读的知识也发表了自己的想法,虽然有些浅显,但却值得深入思考。此外,季涛老师认为《法律与宗教》一书其实是一本跨文化的小书,它所阐述的四个部分其实是分别从人类学、历史学、宗教学和末世论的角度展开的。
最后,梁治平教授对本次读书会的内容进行了评议,并针对选书的方法和读书的方法提出了非常有用的建议。他认为,经典的书应该要反复地读、仔细地读,并从结合其它书目进行多方位思考。至此,读书会在一片热烈而轻松的氛围中落下了帷幕。
 
撰稿人: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