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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治调研成果丰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5-08 点击次数:1897

    为了进一步推进海洋法治研究,助力我国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创新浙江海洋新区管理体制机制,2012年5月7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带领我院国际法、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等专业的老师赴浙江省发改委就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及海洋法治研究等重大课题进行调研,省发改委、省海经办、省法制办的相关领导与专家参与了本次调研活动,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我院各位老师就海洋法治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与各位领导专家进行了探讨。第一,针对舟山群岛新区的体制改革以及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定位问题,省发改委法规处领导认为,扩权强县”的省管县体制是我省的重大管理体制创新点,也是全国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在进行海洋体制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研究过程中,应当把握这一趋势,为舟山海岛新区管理体制的创新提供思路。舟山处于连接海陆的独特的地理位置,应当利用好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继续强化“一核”,即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发挥世界第一深水港的优势。第二,针对民营资本进入海洋经济这一问题,省海经办专家认为,民营资本存在着实力不足,追求短期利润的缺陷,并不是所有的海洋经济产业民营资本都能够发挥作用。因此,需要对海洋经济产业的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寻找海洋经济与民营经济能够有效结合,协同共进的合力点。第三,针对我省所拥有的比较优势,各位领导专家建议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在研究过程中大胆创新突破,同时关注海陆联动的法治化研究,为立法提供有效的专家意见。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各位老师全面的了解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脉络,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构建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同时,省发改委、省海经办、省法制办的相关领导与专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为海洋法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课题研究将继续围绕海洋体制机制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及陆海联动法治化进行深入研究。

                                                

供稿人: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