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聚焦司法透明指数――2012中国法治论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6-07 点击次数:2048
由浙江大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承办的“2012中国法治论坛—司法透明指数研讨暨法治指数评审回顾”于5月29日在浙江宾馆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司法部、国家统计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齐聚一堂,围绕司法透明指数的意义、指标设计、评估方法以及基层法院进行司法透明指数试点的示范意义和推广等内容展开。江平、李步云等一批著名学者以及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胡虎林、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孟祥锋、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浙江省高院副院长朱深远等实务界的同志出席论坛。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周谷平、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党委书记胡炜出席论坛。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其他地方媒体记者参加了论坛。上午的研讨由朱新力教授主持,下午的研讨由钱弘道教授主持。
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钱弘道教授主持的历时五年的余杭法治指数评估活动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被媒体称为“法治指数现象”。以法治指数为核心的法治余杭实践被称为“全国法治的试验田”。钱弘道这次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司法透明指数研究,并选取吴兴法院作为中国司法透明指数的实验,期待吴兴法院的实验也像余杭法治指数一样,在全国形成样本意义。
作为浙江大学与浙江省高院的首次课题合作,双方都非常重视司法透明指数研究。朱新力教授在论坛开始时说:“此次浙江大学受浙江省高院委托开展司法透明指数的研究,并选取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为指数实验的样本是理论和司法实务界的一次深度合作,也是以科学理念指导实践,用科学方法深化司法公开的一次协同创新。司法透明指数实验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回应新时期民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新期待的有益探索。”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周谷平在致词中说:“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上提出的协同创新计划,前几天教育部启动了创新计划,我认为我们今天的会议和这个创新计划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也体现了这样的精神。这个创新计划非常强调高校要跟社会,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各个研究机构创造各种形式的协作创新平台,来推动我们国家创新建设。”“司法透明指数对我们国家现代法治的建设,对实现司法公正,对我们司法公正实践的创新和理论的探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浙江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阳光司法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我校教授参与阳光司法过程,钱弘道教授提出司法透明指数的理论构想,得到了高院的肯定,并且成为2012年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合作研究,这非常有意义。这也是我们学校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实现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职能,在协同创新上迈出的可喜一步。”
本次论坛主题司法透明指数引起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媒体纷纷发表或转载司法透明指数引发的热议。
附:评说司法透明指数——2012中国法治论坛专家观点摘录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用指数方法将社会现象具体化是很好的尝试。过去我们对经济的指数做了许多分析,今天,对于一个社会现象、一个法治现象、一个政治现象,我们能够用这种指数方法去研究,去评价,这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进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浙江省法院和浙江大学做了一项非常有创意的开创性工作,即开展阳光司法的创建活动,并且推出司法透明指数。这在国内也好、国际也好都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希望你们坚持下去,给全国树立一个榜样,各方面起一个带头作用。”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公义教授:“李步云老师说阳光司法非常重要,我认为透明指数是阳光司法的有利推手。浙江经济在全国走在前面,法治走在前面。”
北京大学教授、山东大学一级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树臣:“浙江的法律人和法官们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敬佩,而其精细的态度更令人感动。其代表性成果就是坚持数年的法治指数和刚刚出台的司法透明指数。这两个指数非常重要。”“做工作,就需要精细的精神,细致入微的精神,有这样的精神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怀德教授:“在司法领域推出司法透明指数,特别是在倡导阳光司法的背景下,有一个可测量的指标体系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具体有两点意义:其一,它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二,司法透明指数是建立司法公信力的必由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教授:司法透明的价值在于“打破长期以来在我们国家存在的一个司法神秘主义。”“司法公开肯定要投入成本,但是我觉得在中国考虑问题要跳出这个思维,如果公开是需要的,是对司法公正必要的,我们就要公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丘本教授:“最近以来法治理论有什么创新的话,法治指数理论和法治评估体系就是一种创新、一种重大的创新。就此而言,法治指数理论和法治评估体系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浙江的学术团队和法制部门的团队作出的贡献,非常复杂、具体的指标,看起来也是非常吃力的,而且已经开始在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法治的创新发展意义,它切合了一种新的趋势或者变化的特点,那就是走到今天的中国,我们的法治建设可能更需要追求民主化、精细化和高效化,而其中最主要是民主化和精细化。”“ 钱弘道教授的学术团队和浙江法制实务部门的专家团队做的这个课题,符合当代法治发展的方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素材,而且他们自己也会见到很好的效果。”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社会统计研究室主任吕庆�:“建议在适当的时候进行推广司法透明指数。在推广的情况下逐步完善指标体系,让更多的地区去参与,去完善,发挥更大的作用。”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孙笑侠:“浙江在经济方面,在法治也好,在具体的某些做法都有一定的领先,在以前我就比较了解,今天谈的一个话题又是一个最新的话题——司法透明指数,我感到这是有探索意义的。”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林来梵:“司法透明指数能够提高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和关注,有助于搭建民众参与司法民主监督的平台,也是有效保障民众自我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
辽宁省纪委书记、监察厅长孟祥锋:“司法公开原则要真正地落地生根。”“司法公开要转化为一套机制,机制里面最重要的是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机制,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们现在搞的司法透明指数就是建立保证司法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内容,使我们推进司法公开外有压力内有动力。”“我非常希望我们齐奇院长在全省搞司法透明指数课题研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走向世界。”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胡虎林:“我很赞赏我们课题组和钱弘道教授这样的一个勇气。在余杭法治课题研究之后提出司法透明指数研究课题,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推动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一个非常有力的卖点,也是当下我们司法系统展开的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活动的一个深化。”“司法透明指数课题研究也正是推行阳光司法的一个最好的支撑。”
浙江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牛太升:“司法透明指数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积极意义。我们一定要把他做得能够实施,而且能够持续地实施,实施之后在民众的心理上,在文化层面上能够产生比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这个课题,要持续的做下去,做个若干年,逐步修订、提高、完善,成为当代中国法治的文化标志之一。”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司法透明指数的推出主要是解决当前人们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问题。”“透明是治理这一顽症的良药。”“司法透明指数是符合司法的理性规律的。”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周谷平教授:“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百年校庆上提出的协同创新计划,前几天教育部启动了创新计划,我认为我们今天的会议和这个创新计划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也体现了这样的精神。这个创新计划非常强调高校要跟社会,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各个研究机构创造各种形式的协作创新平台,来推动我们国家创新建设。”“司法透明指数对我们国家现代法治的建设,对实现司法公正,对我们司法公正实践的创新和理论的探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浙江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阳光司法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特别是我校教授参与阳光司法过程,特别是钱弘道教授提出司法透明指数的理论构想,得到了高院的肯定,并且成为2012年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开展合作研究,这非常有意义。这也是我们学校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实现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职能,在协同创新上迈出的可喜一步。”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此次浙江大学受浙江省高院委托开展司法透明指数的研究,并选取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为指数实验的样本是理论和司法实务界的一次深度合作,也是以科学理念指导实践,用科学方法深化司法公开的一次协同创新。司法透明指数实验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回应新时期民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新期待的有益探索。”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钱弘道:“司法透明指数在中国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在某种意义上,它具有必然性。首先,公开透明成为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党地位、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司法透明指数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公开透明原则在司法领域的演绎;其次,司法透明指数是中国当前司法改革必然的逻辑延伸;再次,以余杭法治指数为代表的各地法治评估活动推动了法治的发展,司法透明指数是中国法治评估活动的产物。”
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齐奇:“司法透明指数研究作为今年全省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主题新颖,任务艰巨,要充分借鉴专家学者的智力成果,深入调研,扎实推进,理性实践,务求实效。要研究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司法公开量化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为法治浙江的完善和发展贡献力量。”



(徐博峰、陶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