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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诚信与专业的法律人――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7-23 点击次数:2835

    2012年7月8日—7月14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一行9人在李华老师的带领下赴香港进行了为期7天的访问交流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诚信与专业操守”,应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的邀请,我校学生与南京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以及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人大学的学生一起围绕该主题展开了深入学习与研究。

(图一:拜访香港大律师公会)


   在基金会的安排下,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团在7天内分别拜访了地产代理监管局、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香港旅游发展局、证监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终审法院等机构,各机构相关负责人均用心为此做了准备——详尽的PPT展示与文件材料、精彩的讲座、面对面的交流与问答……从中,同学们不仅对香港的法政机构运作模式有了大致的了解,更深深感受到诚信与专业精神在不同职业中的具体体现。紧密的行程中,基金会亦安排各校访问师生前往太平山顶观光、游览南丫岛渔民村,进一步领略香港风土人情与文化。


(图二:拜访香港终审法院)


    我校学生在整个活动中积极参与,展现了求是学子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素质。7月9日的开学礼上,潘添雨同学作为内地学生的代表做了题为“内地法学教育中的诚信教育与道德操守培养”的报告,详细的介绍了我院在进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德育培养方面成功的实践经验。7月13日下午,主办方邀请了香港终审法院的陈兆恺常任大法官、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陈弘毅教授及多位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来与实践团成员进行交流,我校学生就香港基本法的实施、香港与内地法律制度的比较、普通法的实践、内地与香港法律合作等多个议题同各位专家进行了广泛交流,期间,我校学生广博的知识面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受到了各位专家的称赞。之后的结业礼上,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陈小玲女士做了致辞讲话,勉励同学们做到对职业的真正热爱,成为一个有诚信品格与专业操守的法律人。两地学校的学生及老师代表亦就六日来的活动发表了各自的感想。李华老师作为教师代表、吴京同学作为浙江大学的代表分别做了幽默、有力的发言,博得了与会者阵阵掌声。

(图三:潘添雨同学在开学礼上代表内地学生做报告)

(图四:吴京同学在结业礼上作为浙江大学的学生代表发言)


    此次活动,各位同学收益颇多,不仅了解了香港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就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比较与法律合作做了专题研究,还就“诚信与专业操守”的法律职业教育进行了实践性的学习和感知。实践团成员纷纷表示:作为一个法律人,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学背景,更重要的是坚守本心,对自己的专业负责,以推动法制进步为己任,让公益之火炬继续传递。


(图五:李华老师代表我校向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有限公司陈小玲主席赠送礼品)


   (文/谢逸楠、吴京  图/潘添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