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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浙考察司法透明指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8-16 点击次数:1567

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司法公开办公室主任陈润霖等一行四人组成的考察组到浙江考察司法透明指数项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新春等陪同广东高院考察组前往司法透明指数实验点——湖州吴兴区人民法院调研。钱弘道教授应邀参加考察调研。
在吴兴法院召开的司法透明指数考察座谈会上,浙江高院魏新璋主任介绍了浙江省“阳光司法”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司法透明指数课题选取的背景。吴兴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文霞介绍了司法公开的工作情况以及司法透明指数实验的进展情况。广东高院陈润霖庭长介绍了广东省“阳光司法”的特色工作以及开展司法透明量化评估的意向。钱弘道教授介绍了司法透明指数测定方法的基本思路和未来计划。钱弘道说,司法透明指数的测定方法是在借鉴余杭法治指数和国际上权威的社会指标测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司法公开的特点,进行大胆创新而制定的;司法透明指数力求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前瞻性。
司法透明指数项目是钱弘道教授受浙江省高院委托开展研究的2012年度重点项目。“司法透明指数”概念是钱弘道教授在2011年8月25日浙江省高院第三次“阳光司法”专家意见征询会上首次提出来的。钱弘道提出测定司法透明指数的建议被浙江省高院采纳。此前,受余杭区委区政府委托,钱弘道主持完成了5年法治指数的测定工作,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2012年5月29日,由浙江省高院和浙江大学共同举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吴兴区人民法院联合承办的“2012 中国法治论坛—司法透明指数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江平、李步云等著名法学家出席论坛。会后,《人民日报》先后以《浙江湖州吴兴区法院试点“司法透明指数”》和《法治建设的浙江探索》为题深度报道该项目研究情况,高度评价该项目的价值和意义。《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许多媒体均对该项目进行了跟踪报道。《法治建设的浙江探索》一文说:“……率先尝试发布一个县域范围内的“法治指数”,率先创新设立“司法透明指数”,率先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系列耀眼数据和创新举措,勾勒出“法治浙江”建设6年多来的稳健步伐。“最近,浙江将发布“司法透明指数”,度量司法公开程度的消息一经公布,引来各界广泛关注。这一创新举措在全国尚无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