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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方民教授为全国检察长论坛总点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9-16 点击次数:1122
    第十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于9月13日在杭州举行。这次论坛的研讨主题是“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执法理念更新”。针对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后即将于明年正式生效实施,来自全国各地的四级检察长们齐聚杭州,认真而热烈地研讨如何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论坛共分4个专题作了大会发言交流,各专题均邀请了法学界与实务界的专家作了分专题点评。我院阮方民教授应邀在论坛全部专题交流之后,作了主旨为“逐渐强化以法律理念处理法律问题,逐渐弱化用政治思维处理法律问题”的总点评。
    阮方民教授指出,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从以往的政治国家向法治国家的全面而深刻的社会转型阶段,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因应了这一社会全面转型的需要,尤其在对人权保障的法律理念有了突出的进步,表现在新的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条文上有大量的增加。当然,这次的新刑事诉讼法也有某些规定与现代法治理念仍有距离。但这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中的特定现象。法律的进步不可能是一僦而就的,而是渐进的。因此,应当正确认识刑事诉讼法中某些条款没有作出相应修改的现实。由于政治对法律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当前检察机关应当逐渐强化用法律理念处理法律问题,逐渐淡化用政治思维处理法律问题。只有这样,才可能从以往所习惯的“重惩罚、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传统思维中向“惩罚与保护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等符合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后的新执法理念转化。为此,需要在检察机关的工作考评机制上、侦查活动的源头上、司法改革的创新上作相应的变革或者加强自我约束,以适应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后新的执法形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