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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研究生始业教育之《我国宗教法律法规》报告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9-23 点击次数:1026
9月21日下午,全院2012级研究生新生于曾宪梓楼104聆听了由方立新教授主讲的《我国宗教法律法规》的主题报告。
在正式开始报告之前,方教授首先与大家展开了互动,以了解同学们对宗教问题的态度,超过半数的与会者表达了对该问题的兴趣。之后,方教授主要从以下三方面阐述了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几个问题,分别为宗教的起源与发展,宗教信仰自由与法律规则以及宗教的意义。
两个小时的报告内容丰富,引人思考。通过比较世界三大宗教的发源地、创始人及其后续发展,方教授寥寥数语便勾勒出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基本轮廓;而引入宗教问题与领土问题的实例,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又使得宗教信仰自由与法律规制的论述更为深入浅出,直观易懂;最后谈到宗教意义的时候,方教授既引述了我国传统观点对于宗教的批判意见,又坦率地表明其个人的观点,即宗教是一种有信仰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对于社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经过这次关于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的始业教育,同学们对几大宗教的起源与发展有了基本的认识,并再一次明确要将邪教与宗教作严格区分,同时对宗教的意义有了更为辩证的认识。
文 应玉倩/ 图 谢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