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浙江大学成功入选教育部两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25 点击次数:2474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47号),浙江大学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两个基地,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为数不多同时获得两类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本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申报2012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2号)精神,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差额投票产生的。
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为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立足全球化视野和高校办学优势与特色,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卓越法律人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在法学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了骨干作用,为我国民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学研究做出了卓越贡献。此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申报的成功,必将成为光华法学院学科建设在新时期的良好契机,必将有力促进学院培养模式、师资队伍、教学理念等方面全面提升。
文: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