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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谈判”系列课程第二次模拟谈判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29 点击次数:953

    2012年12月29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0多名“法律谈判”课程的学员们在范良聪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北京(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参加本系列课程的第二次模拟谈判。既上月第一次模拟谈判之后,本次的第二批学员们也要和前一批一样体验一次全真的模拟谈判之旅。

    为了保证本次谈判的顺利进行,北京(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组成了律师评审团,由秦辉律师作为本次谈判的总负责人,胡洁婷律师、陈晨律师、孙慧凌律师和刘骁律师分别作为指导律师参与其中。马培梅总监带领的行政团队为整场模拟谈判的进行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本门课程的负责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老师和北京(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刘永沛老师为本次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

    根据本次模拟谈判的要求,参与的全体学员被分为了四个小组,两两对抗,在两个不同的会议室同时举行。本次模拟谈判以一个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为背景,对抗双方分别代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律师实现提供的资料,并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最终解决问题。在谈判的第一阶段,双发就各自实现的准备提出诉求并作出回应,在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中,本阶段的40分钟悄然逝去。随后双方在各自律师的指导下,对第一轮谈判做出书面分析,最后再次回到谈判桌上进行第三阶段的终局谈判并形成备忘录。

 

    谈判结束后,各位指导律师分别就自己指导的小组从仪表、语言表达、谈判进度的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点评,并提出了很多有利于同学们职业经验积累的有利经验。参与谈判的学员们也表达了参与本次模拟谈判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供了很好的指引,收获颇丰。本次谈判的总负责秦辉律师对两个不同场地的谈判进行了概括性的总结,“谈判应该‘笑里藏刀’,它不是辩论赛,当你们提出自己的诉求之时也应该用一种比较委婉的方式进行。”对于谈判的内涵秦律师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刘永沛老师做了最后的总结性发言,其认为人是非理性的,谈判需要赢得对方的信任,其中专业知识只占10%,非专业知识占了90%之多,同学们还需要在平时多多注意积累。

 

      在飘落的雪花中,本次模拟谈判拉上了帷幕,各位参与的学员们通过这次全真的模拟谈判,习得了谈判的礼仪,收获了谈判的技巧,满载而归。

文/图 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