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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弘道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论坛阐述“中国法治实践学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2-29 点击次数:1007
2012年12月14日-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法治与科学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局长王镭,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院长基莫·诺堤欧,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芬兰、荷兰、日本、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近80位专家学者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围绕法治与政治发展、法治与经济发展、法治与社会发展、法治与文化发展以及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等主题展开热烈而深入的研讨。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等国内外的法治问题研究专家在论坛上发表演讲。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教授应邀在16日的论坛上作了《中国法治的学术参与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演讲。此前,钱弘道在15日的中国法治国际会议上已公开第一次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基本意见。钱弘道在中国社会科学论坛上进一步阐述了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背景、界定及其意义。

钱弘道说:“这些年,以江平、李步云等著名法学家为代表的一大批法学家齐聚浙江,为“法治浙江”、“法治中国”出谋划策。在学者的参与下,浙江出现了一系列创新实践。”2012年7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文章《法治建设的浙江探索(见证)》。文章说,浙江在全国率先尝试发布一个县域范围内的“法治指数”,率先创新设立“司法透明指数”,率先实现在全省所有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等,一系列耀眼数据和创新举措,勾勒出“法治浙江”建设六年多来的稳健步伐。2012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由浙江大学、国际善治、中国法治研究院合作完成,由钱弘道教授与斯坦福大学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主任、国际善治主席Mei Gechlik联合主持的中国首个电子政府发展指数发布。
钱弘道认为:“中国法治发展形成了一个显著特点或者说是一道风景:政府官员、学者以及社会其他各阶层走到一起,共同推动中国法治发展;其中,学者的作为引人注目,成为不可缺少的力量。在浙江相继诞生了中国首个法治指数、首个司法透明指数、首个电子政府发展指数,一系列创新实验符合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法治浙江’要‘深入人心、惠及群众,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的要求,是‘法治浙江’的理论深化和实践创新的见证,是中国法治模式的重要探索,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引领作用。学者和政府合作,并形成合力,能够实质性地推动中国法治;并且,此类研究也最符合中国转型期的实践需要。这就是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协同创新’。在这样一个发生巨变的中国社会,中国法学界应该出现学派,‘法治实践学派’的出现正是适应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
(项丹红、单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