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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方民教授、李华副教授为张辉、张高平免费辩护获再审宣告无罪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4-01 点击次数:4290
    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乔司监狱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案进行再审宣判,撤销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对张辉以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对张高平以强奸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二审判决,对张辉、张高平两人宣告无罪。
    “两张”案件事发的起因是:2003年5月18日晚,他们开车载货从安徽歙县前往上海,受熟人之托搭载了1名欲到杭州找姐姐的女孩王冬。车子到杭州西站短暂停车期间,王冬给其姐姐的朋友打电话要求他来西站接,但该朋友因事无法脱身,让王冬自己坐出租车到三桥后打电话给他再去接。后“两张”出于好心将王冬继续搭载到艮秋立交桥处与王冬分手,让她坐出租车前往三桥,随后“两张”驾驶货车从彭埠高速收费口进入沪杭高速前往上海。不料王冬的尸体于次日晨在西湖区留泗路边的一条水沟中被路人发现。经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就确定了女尸是家住安徽歙县的王冬,并且是搭乘“两张”的货车前往杭州的。公安机关根据当时初步收集的其他一些证据综合分析后认为“两张”具有可疑形迹,将“两张”确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遂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审讯,“两张”先后“交待”了强奸致死王冬的犯罪事实。经杭州市检察院起诉后,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辉与张高平犯有强奸罪,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高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经上诉后,当时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阮方民教授与李华教授接受委托为张辉在二审阶段进行辩护。阮方民与李华经过认真核实证据,仔细听取张辉的辩解,并且到抛尸现场查看,在辩护意见中提出该案中“两张”的有罪供述存在着诸多疑点与矛盾,难以置信;且对王冬指甲中的混合物经鉴定系另一案外男性的DNA,排除为“两张”的DNA,根本无法证实系“两张”强奸作案,据此提出了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强烈建议二审法院能够对全案宣告无罪。浙江省高级法院经书面审理后部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按司法实践惯有的“留有余地判决”方式以强奸罪改判张辉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改判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两张”入监服刑后,以自己决无强奸杀人而坚持不断申诉。杭州市公安、司法机关为此组成了专案组进行专门复查,终于发现了该案从被害人身上原来提取的排除“两张”DNA的物证与因杀害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大学生吴晶晶已经被定罪执行死刑的出租车司机勾海峰DNA部分比对同一。这一重大新证据的出现,彻底颠覆了该案原一、二审的“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结论,也使王冬被害案的真正凶嫌浮出了水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了该案的复查工作,经过大量的重新调查取证与严格审查原证据材料,依法启动了再审程序。鉴于张辉、张高平已经服刑10年,家境穷困,阮方民教授与李华副教授为“两张”以法律援助方式进行辩护。在再审开庭中,他们二人根据原在案证据及发现、收集的新证据,为“两张”依法作了无罪辩护;出庭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也明确依法提出了该案“证据严重不足、事实严重不清”,建议再审改判“两张”无罪的检察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检辩双方的一致意见,以再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终于使该案受冤的“两张”得到彻底平反。
    阮方民教授与李华副教授此次以法律援助方式为“两张”再审案件进行刑事辩护,并成功使“两张”经过再审被宣告无罪,既是一次贯彻浙江大学一贯倡导的教师“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有益实践,也是一次践行光华法学院“求是厚德、明法致公”院训的良好尝试,不仅使法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也证明了法学院教师具有将法学理论转化为司法实际成果的“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实现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之后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两张”案件的再审宣告无罪,还将为法学院即将开始运行的“卓越人才培养教育模式”中的实践型教学提供一个经典的成功案例。
 (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