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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席“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成立25周年暨香港回归15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4-26 点击次数:1087
2013419日,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主办的“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成立25周年暨香港回归15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在香港大学新法学楼学术会议厅隆重举行。我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林俐老师和外事秘书常姗老师应邀出席,与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香港终审法院常任大法官陈兆凯等香港政界代表以及来自香港职业大律师团队、香港大学、内地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驻香港联络办、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社会科学会联合会等有关机构和北京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厦门大学、苏州大学、上海大学等法学院校的专家们进行了多方面的交流与探讨。
 
 
 
419日下午,“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成立25周年暨香港回归15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正式召开。研讨会由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基金主席陈小玲太平绅士致欢迎辞,陈主席介绍了与会代表,代表基金会对来自内地的专家学者们表示欢迎,对参与此次研讨会组织工作的老师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法学教育价值与会议的意义。
 
 
 
基金顾问香港终审法院陈兆�常任法官首先代表发言。陈法官对《基本法》作了15年回顾,着重解释了《基本法》的性质、法院在维护《基本法》方面的职责以及涉及《基本法》的案件,同时在普通法的原则下深刻的解释了该法。陈法官指出:“在过去的15年,《基本法》是香港法治的基础。展望未来,我们将会面对新的挑战。《基本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宪法一样,是一份活的文件,它毫无疑问会适应不断改变的环境。我有信心香港市民可以继续依赖它,作为维护法治和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基础”。
基金董事香港职业大律师麦业成作“香港法治、在基本法始下的15年”的报告,为大家介绍了香港过去十五年法治在基本法下的情况和发展。麦律师表示:“回归十五年,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法治基本受到尊重和司法独立保卫”。上海大学徐静琳教授在大会上作了“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报告,徐教授指出:“深入探讨特别行政区制度,不仅对于推进优化特别行政区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丰富我国的宪政内涵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接下来,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教授、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沈国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陈全国法官等专家教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探讨。最后,基金顾问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弘毅教授为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
 
 
 
研讨会结束后,随即举行了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成立25周年酒会。酒会上,来自大陆的基金访港学者、内地和香港的交流学生代表发言,我院林俐老师作为受邀嘉宾代表致勉励辞。首先,林老师代表浙江大学和其他参与交流项目的内地兄弟院校法律同仁,对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主办方香港法律教育基金表示诚挚感谢。林老师在致辞中指出25年来,基金资助两地高校法律学子的交流活动,使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两地高校法律学子亲身感受祖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巨大变化,特别是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亲身感受到香港在两个基本法框架下所取得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新气象,基金努力培养两地法律学子的爱国意识和法制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做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感,为祖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林老师引用副校长兼学院院长罗卫东教授关于法治建设意义的一段话——“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转型和发展中国家,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和五千余年文明史的中国迈向法治社会的意义决不限于其自身,它关乎整个人类文明的前途和命运。”与大家共勉,并表示愿与法律同仁们为培养出更多卓越的法律人才而共同努力。
 
 
 
 
科研外事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