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值班室调整以及服务电话恢复使用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27 点击次数:1034
即日起法律诊所值班室正式搬迁到之江校区4号楼202、203,同时对外服务电话恢复正常使用。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请先通过电话与诊所值班人员联系,值班电话和值班时间请参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3年春夏学期社会服务指南”,有时因为临时调整或其他原因可能无法接听您的来电尽请谅解。 201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