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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与论争:美国刑事司法和证据法――记“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2013年第3期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28 点击次数:1012
2013527下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教授、地方检察官,亦是我院富布莱特访问学者David M. Williams先生在之江校区7号楼101室,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美国的司法制度与证据法:案例、特点和新发展》的精彩演讲。讲座由我院胡铭老师主持,赵骏老师、兰荣杰老师、何娟老师以及众多同学聆听了该学术讲座,并与Williams教授展开积极的互动。
 
讲座初始,以芝加哥的街头黑帮犯罪为切入点,首先介绍了黑帮组织及黑帮犯罪的特点。据Williams教授介绍,芝加哥的黑帮组织大多聚集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南部与西部地区,而黑帮组织的组成成员大多也以家庭贫困的非裔黑人、西班牙籍移民、墨西哥籍移民为主。芝加哥目前现存700多个黑帮组织,而该城大部分杀人案件都与这大大小小的黑帮组织有关。黑帮组织具有这般社会危险性当然也与黑帮组织这半个多世纪以来的成长分不开。Williams教授介绍,早在上个世纪2030年代,黑帮组织仅仅依依靠非法贩酒发家,而今天的黑帮组织早已形成了严密的类似公司体制的组织结构,而其生财之道也转向从中美洲的哥伦比亚贩运至芝加哥的便宜毒品,并通过黑帮的层层组织向街头分销。不同黑帮组织也会以不同的帮派标识、手势、颜色相互区别,其成员若是企图将贩毒款据为己有,则其就会被该黑帮组织惩罚,惩罚手段包括群殴甚至射杀。通过该种严酷的管控手段,黑帮组织在芝加哥逐渐壮大并不断威胁芝加哥市民的人身安全。
其后,Williams教授从黑帮犯罪谈及美国的刑事司法程序。根据Williams教授的整理,美国的一般刑事司法程序如下:首先,需发生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接着,警察介入调查取证,若是证据充分则检察官进行检控,若是证据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则案件进入终止状态。讲座进行过程中,不断地有老师和同学提问,或作出评论。例如从陪审员可否具备法科背景就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提出疑问。与我国不同的是,美国的陪审员遴选只需排除种族限制即可,这也意味着陪审员只需向法官、其他陪审员披露其法科背景即可。有趣的是,具有法科背景的律师等从业人员被选为陪审员反而更受欢迎。而作为检察官的Williams教授在被学生问及个人偏好时,指出他会偏向选择已婚同时正有孩子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市民作为陪审员,因这类人群更加稳定。
 
最后法学院师生又就法官的选择、更换法官、开庭时间的确定等问题向Williams教授进行请教,Williams教授一一耐心解答。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些问题,Williams教授对保释和收监后的不同刑事司法程序详细阐述了,其中包括米兰达法则、大陪审团制度、辩诉交易制度、再审的特殊情况等。
在整个讲座中,Williams教授热情洋溢地介绍了美国的相关制度以及作为检察官的实践经验,激起在场师生的强烈兴趣,并与之展开深入的交流,令全场师生受益匪浅。
 
                                      撰稿人:蔡未(2012级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