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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图书馆获“无烟单位”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7-06 点击次数:374
近日,新一轮爱国卫生运动“无烟单位”评比活动落下帷幕,光华法学院图书馆在这次评比活动中荣获“无烟单位”称号。“无烟单位”铭牌由光华法学院胡炜书记代为颁发。
据悉,自2010年校爱卫会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以来,光华法学院图书馆便从认识和行动上积极响应校爱卫会的号召。一方面,根据学校的指示,严格按照《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开展了一系列禁烟控烟的活动和工作,组织了以图书馆负责人何老师为主的控烟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禁烟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各项禁烟控烟措施,大力宣传禁烟思想。
经过长期的坚持与贯彻,光华法学院图书馆为广大入馆师生提供了清幽的阅读环境,创造了愉悦的学习氛围,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201373日,经校相关部门考核验收,光华法学院图书馆完全符合校爱卫会关于“无烟单位”的标准,授予其“无烟单位”称号,由光华法学院胡炜书记代为颁发了“无烟单位”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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