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中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同学在学院团委副书记王书剑的带领下,驱车前往位于余杭区的浙江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下午2点左右,大家抵达了目的地,戒毒所团委副书记陈日星在行政楼会议室热情地接待了法学院同学。在简单的欢迎仪式后,戒毒所政治处副主任朱生山和教导员周建新向法学院同学介绍了所内基本情况,对与光华法学院开展共建活动的成果加以肯定,并简单介绍了今天下午的活动安排。
在陈书记、周教导员以及其他戒毒所民警的带领下,同学们前往强制戒毒人员改造区域参观。在经过严格的安检措施后,法学院同学进入了保护严密的改造区。一进入改造区,映入眼帘的就是路旁的一块书有“初阳”的石刻。带队的教官介绍说这就是戒毒所的标志和核心精神,象征了希望和健康。法学院同学首先参观的是强制戒毒人员的习艺大楼,大楼一共有4栋,男女戒毒人员分别在不同的大楼内从事雨伞加工、纺织等劳动。他们身着统一服装,在戒毒所警察们的监督下井然有序的进行生产工作。同学们也就有关问题及时地和值班民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学习,比如戒毒人员劳动报酬和劳动环境问题、戒毒时间问题。
参观过习艺大楼之后,法学院同学又来到了戒毒人员的住宿区。住宿区围绕在中央广场之外,共有8栋。由于时间关系同学们没有进入宿舍楼内参观,但同行的民警同志对住宿区的生活条件和相关配备做了详细的讲解。住宿楼内有初阳心理咨询中心,中心内展览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区域等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强制戒毒人员在学习改造的过程中有任何心理问题都可以得到及时而妥善的解决。
随后法学院同学们从精致美丽的中央广场穿过,走出了改造区。戒毒所对广场文化的建设不遗余力,不仅在广场上建设有塑胶跑道、塑胶篮球场,还在草坪周边摆放了多座古今励志人物的雕塑,道路两边的灯杆上也可见对戒毒人员教诲和关切的标语。
结束了对改造区的参观后,法学院同学们又回到了行政楼会议室进行室内活动。首先由戒毒所相关领导讲解了强制隔离戒毒的相关知识。强制戒毒就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等。然后法学院同学们观看了关于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历史和浙江十佳司法工作者的介绍片。通过这两部影片同学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强制戒毒工作和司法实践工作,加强了同学们对法律学习的热情。最后同学们就今天参观中所引发的问题向戒毒所民警们进行提问,例如:戒毒人员分类问题,民警同志的安全问题,强制戒毒期限问题等等。
在同学们的笑声和掌声中时间不知不觉的流去,又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但此次社会实践所带给同学们的影响和帮助确是难以磨灭的。
撰稿人:陈王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