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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联络小组到我院指导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9-22 点击次数:496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党委发〔2013〕32号)和《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督导联络小组组成人员及督导联络单位的通知》安排,2013年9月11日,浙江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联络六组组长陈安莉、联络员张栋梁来到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参加了我院领导班子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活动。

    在集中学习会上,学院与会的中层领导干部集中朗读学习了学校下发的学习资料。在此基础上,参与学习的每一位学院班子成员结合学院实际,深入谈了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理解,以及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做的工作。与会的各位班子成员认为,我们的党向来重视群众路线,历代党的领导人对此都有精辟的论述,发展到今天,要真正落实群众路线,则要强化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与会的领导,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谈了法学院目前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开展和落实的工作,同时也向督导联络组汇报了今后的工作计划和步骤。
    根据学校和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9月份是集中学习、广泛听取意见的阶段。学院党委将从师生两条线入手,结合学院即将召开的“双代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从而发现目前学院发展中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群策群力,努力向着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目标迈进。
    督导联络组组长陈安莉总结发言,她指出,法学院是一个极具特色的学院,法科也是浙江大学十分重要的学科。这一届学院班子成员能够团结广大的教职工和学生,在人才引进和法科建设、人才培养各方面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她希望学院能够及时挖掘和总结工作亮点,积极向学校上报,为全校各个单位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中共浙江大学光华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