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本溯源,解析物权与债权之分―记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双周论坛第四期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29 点击次数:2398
2013年10月24日,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双周论坛第四期活动于图书馆五号楼学术报告厅顺利落幕。
   本次讲座主题是“为何民法要分物权与债权”,以此为题的论文由中心主任熊秉元老师、澳门大学法学院汪超老师、宁波大学法学院徐伟老师及中心双周论坛负责人郑观老师共同执笔。主讲人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徐伟老师。我院民商法学科点王冠玺老师、陈信勇老师、陆青老师,诉讼法学科点兰荣杰老师列席评析。

物有本末,债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亦!民法的物债二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体系中的基础概念。关于划分物权和债权的理论,作者整理归纳出四种观点,即道德哲学说、交易安全说、请求权说和时间落差说。其中时间落差说为作者所创,文章通过揭示时间落差存在的客观性,从实证角度分析为何民法要分物权与债权。评析交流阶段,王冠玺老师、陈信勇老师、陆青老师和兰荣杰老师都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有肯定文章论述角度的,也有对文章提出尖锐批评的。法学家与经济学家的思维再次于论坛圆桌上发生碰撞。在座学生也纷纷提问并阐述见解。历时两个小时的论坛活动在激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
自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双周论坛启动至今,中心已成功举办四期讲座活动,在学院师生之间已形成一定影响。为了解论坛的举办效果,完善论坛工作,本次讲座向在座各位同学和老师发放了调查问卷。从问卷调查结果看,老师和同学们普遍对论坛活动予以积极的评价,同时也提出很多中肯而有价值的建议。中心将再接再厉,用心办好双周论坛及即将开展的其他活动。
撰稿人 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