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10日,全国博士生论坛(法学)在京举行。我院2012级博士研究生刘颖、2011级博士研究生马俊彦和2012级博士研究生黄娟在本次博士生论坛的主题征文评比中崭露头角,分别荣获两个一等奖和一个优秀奖。为此,学院学生通讯社记者,分别对三位获奖学生和其指导老师进行了深入采访。
马俊彦:法学是‘厚积薄发’的过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马俊彦凭借所著论文——《论我国法制发展中的实践主义进路》,获得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一等奖。虽然未能进行当面采访,但通过邮件交流,记者仍能感觉到学长的温文尔雅。
今年是学长直博的第三年。关于为什么会选择写“我国法制发展中的实践主义进路”这个问题,学长谈到,梁上上老师的一句话“经由概念法学,超越概念法学”对他影响很大。他在邮件中提到:“民商的学习很容易走向建构主义的路径依赖和纯粹解释论,法理的两年学习有助于我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回到民商的‘自耕田’有顿悟的感觉!未来部门法一定会法理化,法律学科一定会回归实践。有学者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甚至创立了学派,但缺乏有效的路径与方法!”
学长对这个问题思考了很多年,也写过一些文章,但一直没有系统整理成文。他看到博士生论坛的征稿通知后,便花了大半个月完成了整理工作,并和梁上上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沟通。一如学长在被问到对于写论文的建议时提到的:“一定要多看书,少急功近利,勤动笔,法学是‘厚积薄发’的过程。”很多同学写论文的纠结之处便在于没有积累,没有思考,没有酝酿的过程。
对于商务印书馆的法学译注,学长说他都有收藏,已看了一大半,最近在看埃利希《法律社会学的基本原理》、韦伯《经济与社会》、弗兰克《法律和现代精神》、赫克《概念法学和利益法学》、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也回顾了下波斯纳、爱波斯坦等人的著作。学长用五个短语归纳了他最近的生活:泡图书馆、啃经典、打篮球、发呆、写作。前两个是积累,第三个是兴趣与放松,第四个是思考的过程,最后一个便水到渠成了。
但学长也并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么一套学习方法,他也是慢慢摸索、尝试,加上不停地给自己压力才克服了偷懒与拖延的不良习惯。学长说:“以前一个任务,我常常到deadline才交上去,现在和自己赛跑,看看自己潜力有多大,往往原来1个月的工作现在可以几天完成。每个人的潜力都超乎他的想象。”
对于自己的未来,学长似乎也早就做好了打算:“学术是一条甘于寂寞、清贫的路,但精神一定不孤独、不贫乏,我志愿走下去。”
刘颖:获奖只是起点,做一个法律人才是最高追求
2012级民商法学专业的刘颖同学以优秀论文《论私法与公法的转轴:国家政策——以民法通则第6条为中心》获得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一等奖的优异成绩,在我们简短的采访中,学长认真严谨的学术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谈及本篇论文的灵感来源,他指出论文选题的灵感其实是在2013年春季学期王泽鉴老师的《民商法专题》课堂上得到的启发,“那时候王老师在课堂上多次提到《民法通则》第6条中的‘国家政策’具有特殊意义,有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可惜学界研究的人不多。所以,就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比如,为何《民法通则》中会规定国家政策?第6条中的国家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又是怎样的一个适用情况?我带着这两个疑问就开始了资料的搜索工作。论文的选题来不开王老师的启发,因而在此向王老师深表谢忱!”学长进一步提到了本次搜索工作的进程和不易,“主要是搜索与论题有关的文献资料,然后结合资料对论文题目进行可行性和价值评估,主要考虑这个论题能不能写,有什么价值。这点一直是我的导师梁上上教授倡导的准备工作,因为直接决定了论文的价值。参考的书,主要是阅读与“国家政策”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可惜真的不多。在论文前半部分梳理历史流变中的“国家政策”时,主要对一些史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当然,将想法转化为一篇实实在在的论文却需要付出极大的心血。论文构思是在3月份王老师课堂上,论文开始写作应该是4月份,5月初有了大概的初稿,初稿在王冠玺老师的课堂上报告过一次,5月底6月初基本上定稿,整个写作过程持续了3个月左右。
谈到此,学长还说在写作过程中,梁上上教授、王冠玺教授、周江洪教授、王占明副教授、陆青博士以及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提出了诸多修改意见,在此一并向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诚挚地感谢!尤其是导师梁上上教授,他说:“梁老师在我写作的过程中给予了很多指导,比如前面提到的论题的可行性和价值评估,此外对论文的基本结构、词语用法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很多实质性的修改意见。我们的每一篇论文,梁老师都非常认真地对待,每次都会逐一给出修改意见。”
而当我们谈到学长的职业规划时,学长用一句“做一个法律人”将自己的理想展现在我们眼前,或许正如学长所说,得知获奖的消息后心情都很平静,那是因为真正沉淀于心底的是这份法律人的梦想。
黄娟:另辟蹊径获灵感,妙手成文得佳作
我校黄娟同学的作品《我国行政法规范解释司法审查制度探析——从最高人民法院5、6号指导性案例切入》,在即将于11月9、10日在京举办的2013年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法学)中获得了优秀奖的好成绩。
在问及获奖的感想时,黄娟笑言:“谢谢胡建淼老师,谢谢胡老师帮助我进入浙大的学术平台,谢谢章剑生老师和朱新力老师在论文写作和奖项申请上的提点与加持,感谢我的硕士导师苏州大学的章志远教授一直以来的鼓励与支持。”黄娟介绍说,这篇文章是对她硕士毕业论文《论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司法审查》的一个总结。并且另辟蹊径,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5、6号指导性切入,从权力分立与制衡理论、域外对应的制度经验和本土的司法实践这三个角度检视我国法院对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审查。在采访的最后,黄娟还结合自己的经历谈到了一些法学的学习方法。黄娟提议到,首先,相关资料的阅读与论文的写作一定要围绕着自己的“问题意识”展开,这样会比较有效果也相应地更有效率。其次,要在关注与有效训练浙大自身优势“规范分析”进路的同时关注其他的研究风格,这样有助于拓宽视野。黄娟表示自己会继续深入研究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司法审查制度这一现实课题,也希望之后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优秀学者交流,不断提升自我。
指导老师梁上上:以法律的理念为支撑,才能赋予文章最深刻的内涵
在庆祝这来之不易的胜利之果时,不免让我们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其中二位获奖者的指导老师——梁上上教授。
马俊彦和刘颖都是梁老师的得意门生,在对梁老师的采访中我们得知,两位学生在学术与思想上都各有千秋,平时也十分的勤奋。马俊彦是“头脑风暴型”的学生,在平时与老师的交流过程中能有很多新的视角,思想十分活跃。但是其在论文书写的过程中有一些语言表达上的瑕疵,然而这并不能成为其学术之路上的绊脚石,在经过一次次的训练之后,其语言功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论文写作自然就十分精彩。刘颖的情况与马俊彦有所不同,其具有深厚的写作功底,文词出彩,论文的可读性很强,只要有好的选题,他就能很好把握。
平时,学生们在完成一篇论文之后都会和梁老师进行面对面讨论,做深入交流,针对论文的内容、写作思路,甚至标点符号,梁老师都会给出自己的意见。这样的讨论一般都包括优点与缺点,主要是围绕论文中的可改进之处展开,通过对缺点的修正,从而使学生的思想与写作能力得到提升。
罗马并非一日建成,成功也非一日塑就。马俊彦与刘颖在这次获奖前都写过很多的论文,也与老师交流过无数次,而本次获奖的两篇论文,便是对他们平时辛勤付出的最好回报。
最后,梁老师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了两条宝贵的意见:第一文章要有灵魂,一篇论文的灵魂就是一篇论文的高度。在写作民商法的论文时很容易因为其切入口较小而写成技术性文章,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产生就需要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中积累足够的民法与法理学的知识,以法律的理念为支撑,才能赋予文章最深刻的内涵;第二要慎选题,论文的选题是文章出彩的关键,选题既要贴近生活,有可研究性,也要重视理论,体现专业性,这就需要学生平时不仅要细心的观察生活,也要时刻关注法学前沿,从而挖掘到新的视角,发现新的问题。
供稿:马素湘、张燕燕
徐维微、楼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