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载耕耘书写法坛传奇,几十年治学彰显业界典范――记杰出校友高铭暄教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1-14 点击次数:6940


     

高铭暄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浙江大学杰出校友,从风华正茂的少年到年逾古稀的长者,高铭暄教授始终致力于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以及刑法人才的培养,为我国刑事法治的发展奉献了大半个世纪。
法门学子结缘浙大
高铭暄教授出生于浙江玉环一个与法律有着不解之缘的书香门第,其父曾历任杭州地方法院推事(即法官)和浙江高等法院审判员,叔叔和哥哥则担任过法院书记官。1947年秋,在家庭氛围中不断受到法律精神滋养和熏陶的高铭暄进入浙江大学法学院学习,正式成为一名法门学子。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高铭暄教授愉快地回忆起了自己在浙大求学的经历,第一学期在华家池校区学习,后又转入大学路校区,两年的求学中系统地学习了十几门法学基础课程。1949年,杭州解放,追求进步的高铭暄在7、8月利用暑假参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组织的青年干部学校的学习,讲课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动家,如谭启龙、张劲夫等。
9月开学,高铭暄得知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的消息,面临无书可读的困境,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将高铭暄举荐给了自己在东吴大学上学时的同学——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著名的国际法专家费青教授,费青教授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哥哥,他同意接收高铭暄。于是,青年高铭暄带着李浩培教授的介绍信、浙大法学院的成绩单以及当时的通行证等文件,北上继续求学。
虽然在浙大法学院的求学经历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但是对高铭暄教授学术上的影响和治学的熏陶却是深厚和巨大的。在谈到对当年的浙大的印象时,高老师自豪之情溢于言表,表示当时的国立浙江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大学,不仅学科齐全,拥有文、理、工、农、师范、法、医7个学院,并且大师云集,吸引了谈家桢、苏步青等教授,法学院也有李浩培等名师。当时高铭暄在浙大法学院学习了十几门法学的课程,通过较为系统的学习后,不但慢慢养成了较高的法律素养,也为最终选择刑法研究作为一生的事业打下了基础。
众所周知,高铭暄教授专攻刑法,而他大学时期的刑法课就是在浙大学习的,其中刑法总论更是由李浩培院长的亲自教授,这也是李浩培先生唯一的一次教授刑法的经历。高铭暄教授在谈到李浩培院长时感慨良多,直言与李浩培院长、与浙大法学院缘分很深。正是在浙大法学院的学习,使得青年高铭暄慢慢对刑法产生独特的兴趣,再加上当时父亲在杭州地方法院当推事所承担的审判工作也主要侧重于刑法方面,法学院的学习和家庭环境的熏陶无形中影响着高铭暄对法律专业研究的选择。
在北上求学之后,46、47届的学生前前后后也有十几人转学到北大,继续进入大三、大四学习,高铭暄与这些浙大同窗保持着联系,毕业后这些同学陆续分配工作,或进入公安、法院系统,或留在高校教学,或分配至外地。高铭暄教授特别谈到在河南大学工作的吴祖谋同学时,高兴地介绍了这位46级的师兄曾在80年代与李双元教授主编了一本《法学概论》的著作,对改善当时法学教育百废待兴的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由于各种原因,现在与这批浙大同窗之间的联系少了、见面不多,甚至有些同学已经离世,但是这份同窗的情谊却深深地扎根在高教授的心中。
高铭暄教授对母校的感情是深厚的,在毕业后曾多次回到浙大,对浙大的多个校区甚至是新建的紫金港校区都进行了参观走访。最近一次来到母校是2008年,高教授还前往法学院所在地之江校区参观并为同学们做了讲座。对于浙大的发展、对于法学院的发展,高教授充满期待和希望,他表示浙大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的最高学府,在浙江、在南方、在全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而高教授对法学院的发展更是充满期待,希望学院抓住一级学科点发展的契机,加强高素质师资引进、加速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扩大学院的影响力。
学界典范法坛传奇
高铭暄教授亲历、见证了中国刑法立法发展的轨迹,无论是重要刑事法规的问世与修改,还是新中国的首位刑法学博士的引导与培养,都离不开高铭暄教授的辛勤耕耘和无私奉献。
在刑事立法、刑法学研究方法以及刑法专门问题上,高铭暄教授都有自己的真知灼见,并逐步形成自己特有的刑法思想体系,为新中国刑事法治的建立、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新中国刑法学科的建构、繁荣与拓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芸芸后辈树立了学界典范,书写了一出法坛传奇。
高铭暄教授心系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积极为刑法的制定和改革献言献策。无论是宏观的立法政策还是微观的具体制度,高铭暄教授在刑事立法的根据、刑事立法的原则、刑事立法的技术、刑事立法修改与完善的方向、刑法典体系结构的完善、罚金刑及具体罪名的修改完善、新刑法典的完善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受到学界的广泛响应和立法机关的认可。
高铭暄教授不仅致力于刑事立法的研究,对于刑事法学研究对象、刑事法学方法论这一刑事法学基本理论问题也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高教授认为,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对刑法学的研究应当运用四种研究方法即分析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针对刑法学的阶级性特点,高教授提出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刑法学研究进行普遍的指导。高教授还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刑法学研究应当突破过去的理论格局并超越现有的学术水平,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课题。
在数十年生涯中,高铭暄教授先后发表著述70余部,论文200余篇,其刑法学思想为新中国现代刑法学科的构建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刑事法制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在学术研究之外,高教授始终把培养人才视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诲人不倦,积极探索,总结出“三严、四能、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第一位中国刑法博士后和第一位国际刑法学博士,受到全国法律教育界的注目和赞赏。高教授的弟子们承袭着他的治学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了非凡的成果,共同推动了刑法学科的发展与繁荣。
谆谆教诲寄语后辈
对于母校浙江大学,高铭暄教授怀着深厚的感情,他表示浙江大学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学科齐全、人才荟萃,又地处沿海有影响的省份,希望能够利用有利条件、发挥传统优势,抓住一切机遇把学校和法学院办好、发展好。对于法学院,高教授怀着殷切的希望,他祝愿法学院能培养出有更高层次、更具影响力的学生,在科研上能有更丰富、更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进而在法学领域取得更多的成绩、为国家社科建设奉献更多力量。
对于在法学院学习的青年的师弟师妹们,高教授更是寄予厚望,他表示青年学生是祖国的希望,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新生力量,将来毕业后将承担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的重担,希望同学们在校期间能集中精力,多多学习、多多研究、多多思考,从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地学习传统的优秀的法律文化,主动地吸收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学知识,武装自己、为我所用,使自己成为有高度法学素养、全面科学知识的法学人才。他希望同学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理论密切结合实际,将所学所知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祝愿同学们早日成长为高端的法学人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献力献策。
                     /朱佳俐
原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校友通讯》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