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于法学与新闻的传奇人生――深度访谈浙江大学法律系1984届杰出校友杜飞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1-14 点击次数:7336

     

      人物名片:杜飞进,1980-1984年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律系本科,1987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人民日报社高级编辑、高级记者、政治文化部主任。1987年7月至今,先后在人民日报理论部、发行出版部、教科文部和政治文化部工作。在《新华文摘》、《光明日报》、《法学》、《中国法学》、《学习与探索》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出版《法律价值论》、《转折与追求》、《企业集团论》、《法治政府建构论》等著作10余部。曾多次获得全国优秀法律图书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新闻奖”等各种奖励。
       问:杜主任,您好!很高兴有机会能在母校115周年校庆之际和您一起重温母校情怀,回顾传奇人生!说起您的“传奇色彩”,主要在于您在浙大和北大这两所高等学府攻读法律,后来却从事的是高端的新闻工作,能不能和我们简单分享下您的求学经历和职业生涯轨迹以及从中选择时的权衡?
      答:我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很简单,没有什么传奇可言。我是在经历了连续19年的学习生活之后走上社会的,所以当时主要考虑什么职业更有利于自己接触基层、了解社会、把握国情。新闻单位尤其是人民日报,上接天线(指能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央精神)、下接地气(指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采访),对于作为“三门干部”的我来说,这就成了我选择就业单位的重要依据。事实上,当时我同时面临多种选择,有多家单位准备录用我,但我几乎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现在这个单位。
      从1987年7月至今,我先后在人民日报理论部、发行出版部、教科文部和政治文化部工作。这四个部门虽然都属于人民日报社,但岗位之间的差异很大,需要我调动自己的不同潜力,需要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不过,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我都会把干好本职工作与坚持理论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坚持理论研究来深化对本职岗位的理性思考,通过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来拓展理论研究的维度。实践证明,这一点对于我无论是提升本职工作能力还是提高理论研究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这种一举双得、合二为一的成长轨迹,使我备尝了奋斗的幸福、成长的快乐,体会了耕耘中收获、收获中耕耘的人生真谛。
      问:您和我们吴勇敏老师都是当年杭州大学恢复法律系以来的第一届学生,打开尘封近三十来年关于法律学子的记忆,当时对您感触最深的是什么?你们当年在学习法律时有什么优秀的传统氛围,能跟我们描述下你们当时的学习状态和氛围么?
      答:走进法学王国的大门,步入法律世界的殿堂,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那时,刚从“文革”浩劫中走出来的人民共和国,正在经历着拨乱反正、百事待举的凤凰涅�阶段,我们的党在思考,我们的人民在思考,我们的民族在思考。作为年轻的学子,我们虽然没能懂得很多,但已经明白:我们的党要实现长期执政、我们的国家要实现长治久安、我们的人民要实现幸福安康、我们的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就必须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完善程序,就必须以法治代替人治、以民主代替专制、以秩序代替无序;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培养成千上万的具有崇高的法律理想、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法律知识、高尚的法律情操的专业人才,就必须最广泛最深刻地进行全社会全民族的法律启蒙和法律普及,树立牢不可破的法律意志,培育坚不可摧的法律信仰,铸造永不沉没的法律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怀着这样的责任,我们幸运地开始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的攀登、法律王国的遨游、法律人生的跋涉。也正因为此,我们不仅格外珍惜学习的大好时机,把学习作为大学生活的主旋律,而且把学好法学作为实现个人理想与报国为民的结合点,融学习于生活之中,使生活学习化、学习自觉化。回想当年,大家不仅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踊跃发言,而且把大多数的课余时间都用在了自学与思考上,同学们不是在宿舍里看书就是在教室里自习。特别是课间休息时间,许多同学都会围拢在讲台周围,不是向老师请教问题就是同老师讨论讲课中涉及的不同观点,这几乎成为当时每堂课上都会见到的风景。
      说到三十年前的记忆,给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紧密无间的师生关系。当时的法律系正处于恢复重建的初创时期,不仅办公条件极其简陋,而且教师严重缺乏,大多数老师都是在我们入学之后陆陆续续从各地调过来的。但不管是先到的还是后来的,不管是系里的领导还是普通的教师,不管是本校的老师还是外请的老师,对我们这些学生都关心备至、爱护有加,他们不仅关心我们的学习和成长,而且关心我们的思想和生活,全系上下弥漫着浓厚的家庭氛围,让我们这些刚刚离开父母的学子们在这里体会到了家的温暖。
      问:您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就,包括被中组部、中宣部和国家人事部确定为“学贯中西、联系实际的理论家”等荣誉,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专家,能说说您是如何平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进而使个人价值和潜能得到最大发挥的吗?
      答:说到成就,其实我非常惭愧。因为,与我的许多同学相比,与咱们的许多校友相比,我的这点成绩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只是做到了没有给自己的母校和老师丢脸而已。
      你所提到的平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课题,无论从事实际工作还是从事理论研究,都不例外。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平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需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时刻关注理论和学术前沿。对思想理论界的热点问题,对学术界的研究动态,你可以没有专门而深入的研究,但不可以不关注、不了解。只有时刻关注理论和学术前沿,才能保持理论热情、学术热情,才能保持创造激情、创新激情。二是时刻关注实践发展。实践始终是理论创新、学术创造的动力源泉,也是理论创新、学术创造的答案所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最鲜明特征。正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实践探索源源不断,实践创新层出不穷,构成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蓬勃发展的主旋律。面对日新月异的实践创造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我们不时刻关注实践发展,不经常性地通过调查研究来把握实践动向,那么就无法把握时代的脉搏,无法定位理论创新、学术创造的出发点,也无法激活理论创新、学术创造的内在活力,无法确立理论创新、学术创造的内在逻辑。三是善于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部。理论源自实践又高于实践,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又决定着理论的发展方向,这就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法。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这种辩证关系,决定了我们必须善于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部,既要善于从理论的高度来观察实践、分析实践,又要善于从实践的视角来审视理论、反思理论,在理论与实践的落差甚至反差上寻找二者之间的结合部、契合带、创新点,为理论创新、学术创造开掘源头活水。四是善于把握自己的兴奋点、兴趣点。任何人的时间、精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即使你有再广泛的兴趣,也不可能在所有的领域施展你的智慧与创造。所谓术业有专攻,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正因为此,你要想让自己在理论学术上有所建树,就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部、契合带、创新点中把握自己的兴奋点、兴趣点,并从这些兴奋点、兴趣点入手进行持续的关注、深入的挖掘和反复的思考,进而实现理论创新和学术创造。
      问:您是什么时候开始进入学术殿堂的,能谈谈您是怎样磨尖您的笔杆子的么?您觉得什么可以成为您走向成功的钥匙? 
      答:回想起来,我开始通往学术殿堂的努力应该始于大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当时刚学完民事诉讼法学这门课不久,我注意到学术界正在就反诉制度问题进行讨论,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在关注的过程中,我找了一些相关论述和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比较式研读,并渐渐地形成了有别于别人的思想火花。于是,就尝试着写出了《试论民事诉讼中反诉制度的若干问题》一文,送到《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请他们看看文章是否具有发表的价值。没想到得到了编辑部老师的热情鼓励和充分肯定,接着我又把文章送给系里讲授民事诉讼法学的朱老师帮助指导修改。这就是我和朱伟瑾老师共同署名、发表在《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的《试论民事诉讼中反诉制度的若干问题》。没曾想,这篇作为学术论文的处女作一发表便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人大复印资料、文摘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文摘等十几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转发或摘发。这是我进入学术殿堂的第一次尝试,也是激起我学术兴趣的第一次体验。
      我的第二次学术创作应该是本科毕业论文了。当时的本科最后一学期是比较忙碌的一个学期,对我来说,不仅参加研究生考试、到北大复试,而且还有实习,所以写论文的时间实际并不多。但幸运的是,我的论文《经济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不仅得到了指导老师的高度评价,还被学校评为优秀毕业论文。离校后,我怀着试试看的心态,把论文邮寄给了《学习与探索》杂志社。结果,我的论文被发表在了《学习与探索》1985年第6期上,随后又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媒体转载。在这前后,我的其他四五篇文章也相继在《中国法制报》、《法学杂志》、《政治与法律》、《法学与实践》等报刊上发表。就这样,一次次的成功尝试,让我一次次地体验到了学术创造活动的奇妙,以至于对学术、对理论、对写作的热爱。要问我的笔力是怎样练就的话,我只能说是幸运了——幸运遇到了一个个好的老师,碰到了一个个合适的题目,撞上了一个个负责任的编辑,是这一切让我在没有任何坎坷或曲折的情况下直接走进了学术的殿堂,看到了学术的美丽,体验了学术的乐趣。真的,如果不是这些一连串的幸运都被我碰上,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这一切。
      问:您离开母校已经很多年了,但一直对母校热忱地关心着,对于母校的法学教育,或者法学院的发展和下一代法律人的成长,您比较关注哪些方面?大家特别期盼您来浙大做兼职教授的梦想可否实现?
      答:从1984年本科毕业离开美丽的西子湖畔,到今天已近三十年了。在这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虽然不能经常回到母校,但我对母校的思念从未断过,对大学时代老师和同学的感情从未淡过,每当听到母校的任何信息,每当看见来自母校的任何老师、学友,我都无法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特别是在媒体上看到关于母校巨大变化的报道,看到法学院老师们发表的论文,看到过去许多熟悉的名字时,我都会投以关注的目光,久久地不愿移开,仿佛这一切都是我的骄傲、我的自豪。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母校情结吧!
对于母校法学教育的发展,我是有过亲身体验,也是充满期待的。正如前面所说,我们入校时正赶上了法律系的恢复重建,各方面的条件都正在创造。但即使在这样的条件下,当时的系领导刘乃雄、费新民、黄汉升等老师,一方面脚踏实地地解决办学中的一个个急难问题,另一方面充满豪情地提出了创办国内一流法律系的规划蓝图。这种既脚踏实地又仰望星空的办学理念,不仅让我们得以健康成长,而且让我们倍受鼓舞。到我们这一届同学报考研究生时,全班有8位同学考取了北大、人大、政法大等学校的研究生,这样的成绩不仅让我们自己感到高兴,而且也引来了其他高校法律系的羡慕与关注。就我自身而言,能有后来的成长进步,不得不说与大学期间养成的良好学风、懂得的做人道理、学到的办事能力、打下的扎实基础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每每回想起母校,除了对母校和老师充满感恩外,就是对母校尤其法学院发展的期待与希冀,希望法学院的发展与浙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同步,希望法学院的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步,希望法学院培养的一代代法律人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不断作出更大的贡献。
      说起对新一代法律人成长的关注,我认为概括起来就是:一是必须树立崇高的法律理想,这是坚定法律信仰的基础和前提所在;二是必须培养深厚的法律素养,这是作为合格法律人的软件和内核所在;三是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这是建功法治大业的能力和本领所在;四是必须陶冶高尚的法律情操,这是作为现代法律人的良知和操守所在。这四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既不可缺失也不可偏废。不仅学生要重视它,而且教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也要高度重视它。
      关于做浙大的兼职教授,对我来说,与其说是为了回报母校,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自己继续学习的机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更多地向老师们学习,更 近地与学弟学妹们接触,从中感受学术的脉动,感受青春的活力,以此来丰富自己的学识、激发自己的灵感。
      问:目前您与浙大的其他校友的沟通情况如何?希望带给浙大怎样的资源,以勉励下一代校友们怎样更好地规划法律人的职业生涯,尤其是对法学专业对新闻敏锐度较高学子的发展建议。
      答:我作为浙大校友会的理事、浙大法学院北京校友会会长,理应与浙大的其他校友们有更多的接触机会,有更经常的沟通条件,但由于公务比较忙碌,常常会因为无法分身的原因而与这样的机会失之交臂,并因此而深感惋惜。不过,好在今天已经进入信息社会,没有机会见面不等于无法沟通,所以与母校领导、老师,还有同学的沟通还是经常的。每次这样的沟通,除了分享信息外,更多的是增进感情。从与校友们的沟通交流中,我感觉大家都对浙大的发展,对浙大法学院的发展非常关心、充满期待,而这种关心和期待本身就是促进浙大包括法学院发展的最大最宝贵的资源。
      说到新一代法律人的职业规划,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推动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这一神圣使命与自己的职业理想、职业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来确定职业选择的方向。因为,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实现报国为民之志、修身齐家之责、性格偏好之质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时,你才能把个人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把个人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进而在尽可能大的舞台上实现人生的抱负。如果你作为法学院的学生,自己又对新闻具有一定的兴趣和天赋,那么,你就大胆地选择新闻这个职业吧。因为中国在迈向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还有许多的沟沟坎坎需要一步一步地去跨越,其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具有法律素养、法律思维的新闻人去推动,这里一定有你施展才华、挥洒智慧的广阔空间。
      问:谢谢杜主任对母校发展的深切关注以及对母校的深厚情感,让我们再一次地感受到远在北京的学子对母校的那份关心及深深的依恋之情。在此,我们谨向杜飞进校友及所有生活在世界各地的浙大校友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
      答:谢谢你的采访。最后请你一定代我向母校的老师和学弟学妹们转达我的祝福,祝敬爱的母校日新月异,早日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祝敬爱的老师健康长寿、阖家幸福;祝可爱的学弟学妹们学业有成、前程似锦。


文/陈飞丹

 原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校友通讯》201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