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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翁晓斌教授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1-21 点击次数:263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我院选派翁晓斌教授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任研究室副主任,时间一年。11月19日,学院党委书记胡炜陪同翁晓斌教授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到,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同志亲切会见了翁晓斌教授,代表浙江省高院党组向他表示欢迎,并希望他能把学术理论更好地运用到法律实务中,为法院与高等学校的合作交流架起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