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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列强:为承认而斗争 ――法理学术沙龙第二十三期梁治平教授系列讲座之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1-24 点击次数:1771
距离2012年11月1号“世纪礼法之争——晚清遗产谁人继承”学术讲座已有一年,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梁治平老师为大家带来了另一场堪称“姐妹篇”的讲座。讲座题目为“模范列强:为承认而斗争”,这是梁治平教授近日针对清末修律的检讨的第一部分。此次讲座由我院王晖老师主持,夏立安、赵骏、陈林林、金敏、郑观、王凌�等老师,南京大学法学院艾佳慧副教授以及校内外同学慕名前来参加,现场座无虚席。
以《大清新刑律》等新律的修订为契机,张之洞、劳乃宣以及沈家本之间所展开的论争,是法律史学界中的一桩公案。梁治平教授将这场世纪礼法之争,放在中国近现代转型的历史背景之下,以中国如何通过模范列强的法律制度从而在国际政治上寻求“承认”,进行了引人入胜的重新解读。

梁治平教授指出,当时亟于改革的晚清大臣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在法律制度上模仿西方列强,即“取法东西列强”,其目的是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围绕着收回领事裁判权展开的清末修律运动,可以说是在被迫学习西方列强的法律制度之下为求在世界之林中能够获得承认与尊重的运动。自从光绪二十八年上谕之后,不管是朝廷的谕令还是朝野议论,都是非常重视领事裁判权的问题的。尽管通过修律收回领事裁判权是一种普遍的共识,但是就不同时期来看,还是存在不少争议的,这些争议与中外、新旧、同异的关系交织在一起。比如,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大臣提出反对意见是,与各国法律一致,并不能达到收回领事裁判权这一目标。在各个国家已经不一样的情况下,如何可能与“各国”保持一致呢?而且修订刑律却把本国的礼教风俗摒弃,更是不可接受的。事实上,无论是沈家本还是反对修律派,他们的潜意识当中都具有一种很强的仇外心理。而这种困顿心理的背后,是一种国家寻求自我、但又不得不模仿西方的矛盾。

于是,在梁治平教授的讲座中,“承认”与“自我认同”就成为理解此次讲座的中心概念。梁治平教授指出,原本“承认”应该是主体,如果我们要获得他人的尊重,首先就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自我认同的内核,才能去要求他人承认。中国晚清的清末修律事实上是中国改造自我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中国必须要找到一个“自我”,而原来的自我,即便不准备打碎,也是必须要不断地质疑的。梁治平教授从清末修律的论争中向我们展示了晚清中国如何在寻求或者维持自我以免自我否定或者自我消解,以及和西方列强“齐一法治”这对矛盾中艰难行进的图景。
晚清修律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移植问题,而是一种与中国的政治现状、文化现状相关联的历史事件。而这个历史事件是在更为宏观的现代性背景下展开的。晚清中国清末修律的结果虽然令人唏嘘,但其背后所隐含的后发国家在现代性的潮流下挣扎前进的努力以及在这样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文化认同、政治认同难题,对今天的我们仍旧有着反思的必要。
在讲座的最后阶段,夏立安、金敏、艾佳慧、王凌�等老师以及诸位同学针对清末修律的细节问题、传统中国的文化与当下中国社会等问题与梁教授展开了积极的讨论。
梁治平教授在11月22号晚上7点钟还将进行系列讲座的第三场,同时也是清末修律检讨的第二个视角,讲座的主题是“礼法之争与道德-法律之辨”。欢迎同学们踊跃参加!
供稿人/王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