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的开始,余老师对自己过去三年的经历做了简要的介绍,提到自己在广州工作的两年,一直对在广东开展得如火如荼的社团登记改革有所关注,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紧接着余老师切入正题,指出其所要讲授的文章仅仅进行学术上的客观分析,不代表一定的政治倾向。
余老师首先介绍了文章的导言部分,对这篇文章的研究背景与研究对象进行了梳理。导言部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余老师指出“结社自由”的观念在国际上与在我国有着不同的界定。第二部分余老师介绍了目前我国社团管理体系的规范依据、准入制、监管体制,指出这样一种严苛的管理体制似乎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学术界对这样一种体制采取的是否定性态度,而国家则秉持着“不接触、不承认、不取缔”的放任主义的策略。第三部分余老师介绍了我国针对上述的体制所进行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改革,对改革的内容与主要环节做了阐述。第四部分余老师提出了自己对中国的结社问题与当下的改革所持的态度。余老师认为中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是一种多元规范的综合体,其规范依据实际上是一个由法规范、超越或游离于法规范之外的政治政策规范、执政党的意识形态规范乃至社会规范构成的“综合体”,法规范只是政府管制或对社会组织实施控制的众多工具之一;而在这一综合体背后起着支配作用的是中国共产党建国以后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的观念基础与运行逻辑。
随后,余老师从四个部分介绍了文章的主体内容,分别是:作为解构性、革命性力量的结社自由与全面控制模式,作为挑战性、辅助性力量的社会组织与分类控制体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分类控制体系中的局部改革以及中国共产党结社理念的误区与改革的局限性。余老师指出前两个部分的重点在于对制度背景的阐述。在第一部分余老师介绍到中国共产党早期将结社自由作为斗争工具和发展策略,以期发挥对革命的助推作用之“工具主义”理念,而与此结社观念相对的是全面控制主义模式,体现了极端的全面控制主义特征。第二部分余老师讲述了中国共产党80年代以后的结社观念,即认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挑战性和辅助性,而与此结社观念相对的是国家处于主导、支配地位的“威权主义”模式。在这一部分,余老师主要对分类控制体系的特征与实施效果做了剖析。分类控制体系有着五种具体的控制模式和多元规范综合体的特征,其实施效果在于“许可主义与放任主义并行”。第三部分余老师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创新的内容与新动向进行了介绍,评价到改革并没有逾越“分类控制体系”的总体框架,是分类控制体系中的局部改革,但与此同时对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我国公民的结社自由程度等仍然具有积极意义。余老师指出第四部分是一个总结,提到了中国共产党结社理念的误区在于结社自由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并不仅仅具有“结构”、“破坏”、“挑战统治秩序”的功能,并总结说改革未能根本改变公民结社的“事先干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结社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
接下来进入了本次讲座的提问环节,来自光华法学院的法理学博士童圣侠与崔鹤同学均对老师分析问题的进路提出了个人的见地,余老师也表示这些问题对文章的改进具有借鉴意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生蒋成旭同学就搭建文章架构的思路问题请教了余老师,余老师提到自己的这篇文章较侧重于社会学角度,并建议我们对于既不是基于立法论也不是基于解释论的文章,可以适当地找到自己关注或感兴趣的角度作为文章的线索。
讲座的最后,主持人梁艺博士对余军老师的到来表示了感谢,聆听讲座的同学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