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义立命,为司法正名――深度访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杰出校友章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1-27 点击次数:8928

人物名片:章俊,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籍贯浙江永康,198210月入党,1983-1985年就读于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历任江山妙里圳学校教师,江山市司法局主任律师,江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31225日,正值西方的圣诞节,大街小巷弥漫着节庆的欢乐气氛,一个偶然的契机让我有幸能采访到章俊院长。采访在省高院培训中心的接待大厅进行,第一眼我并没有认出章院长,而是他主动走上前做了自我介绍,这让我为其敏锐的洞察力所折服。在大厅入座后,一场校友间的访谈开始了。

学海无涯苦作舟

章院长个子很高,却精瘦,刚毅的脸盘透露着那个时代独有的气质。回忆起在老杭大的日子,用一个字概括就是“苦”。“我们那个时候的情况和你们现在有所不同,我并不是通过高考进入的杭大,但是我仍然很珍惜这一次的求学机会。”章院长说道,“进入杭大之前,我就在司法部门工作,和我一起入学的大部分‘学生’也和我一样。我们中大多数人都已经有了家庭,有了孩子,岁数也大了,不管是学习能力还是学习时间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们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还记得一些老同志在刚来到杭州的时候生活很不习惯,加之沉重的学习压力,经常整晚整晚的失眠。映象特别深刻的是,在刑法分论考试前,自习教室坐满了人,人人手里拿着厚厚的讲义,嘴里碎碎有声。考完试才了解到大部分的同学都熬夜硬生生把全部概念背了下来。那时的法学院处于重建阶段,没有系统的法学体系,更不用说成套的法学教材,学生上课多用老师的临时讲义。学校的图书馆是学生最佳的自习场所,尽管藏书不多,但还是引来无数‘学霸’埋头苦读,偶尔有几本课外资料那自是成了香饽饽,可以传阅好一阵子。”

困难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会影响学习和工作的效率,成为恼人的绊脚石,另一方面也可以磨练意志,使人在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中进步。就这样,我在学校不仅学到了知识,也磨练了心志,提高了道德品质,收获良多。苦中作乐,难中求进,学而不骄,累而不怠,这大概就是章院长求学之路的真实写照吧!

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85年离开学校,章院长又回到了衢州,这一次他做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现在不同的是,那时的律师职业是个“铁饭碗”,相当于今天的公务员,律师事务所则是当地司法局的一个下属部门。在律所的三年,是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绝好时机,在办案的过程中活用法律法规,使其对法学理论的思考也进入了更深的层次。88年调入江山法院当副院长,这让他有更高的平台去实践他内心的追求——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法院工作接手的案件就更多了,几乎每天都被埋在案卷里不得起身。由于当时很多的法官都是小学毕业,他们书写的法律文书错漏百出,因而,几乎所有的案件、文书,只有经过分管副院长的签评才可以转到当事人手中。因为出色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在1995年,章院长被破格提升为衢州中院的副院长,他在这个岗位上一干便是10年。在2005年正式成为了衢州中院院长。

回首自己在司法战线上的30余年,感触颇多,有苦有乐,有过挫折的沮丧,也有成功的雀跃。时光荏苒,物是人非,唯一不变的是心中对理想的不懈追求。“我一直没有退缩过,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着,我们是守卫社会正义的战士,必然坚守在理想的第一战线。这么多年了,没有吃过当事人的一顿饭,没有办过一件黑心案,没有做过一件自认为昧良心的亏心事,这是我用自己的方式在坚持正义。”

双方都是我的当事人

从律师到法官是一次华丽的转生,当被问及如何从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转变到法官的司法中立态度时,章院长这样说道:“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自然没错,而在法官的眼里,双方都是他的当事人。我要维护的是社会的正义,因此在我眼中,这两者并不矛盾,甚至可以说是紧密相连的。在我做律师的时候,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为当事人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原告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理所当然的我也承担着收集证据的责任,然而,当我将证据当庭提交给法官时却受到了法官严厉的训斥,他认为我不应该私下收集证据。这在一个法律人眼中是何等的荒唐,然而在当时确是司空见惯。虽然我当时还是一名律师,但是,我却更希望我是那个手握法槌的正义化身。众所周知,作为一名法官,这不仅是一种职业也是一份责任,我需要保证的不仅是实体的正义,也有程序的正义,不让有理的一方吃亏,让无理的一方占便宜,用实体规范行为,用程序规范权力。当然,在对待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上也不可大相径庭,我们的言行与举止都必须体现出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现在很多法官在审案的过程中会给人不公平的感觉,即使他的判决是公正的,但仅因其在庭审的过程中对一方当事人更和善,或者给一方当事人更多的话语权,都会给人造成法官不公的假象。因此,做律师从某种程度上说所受的限制较少,法官则需要考虑的更加全面,但是,只要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信念,那么不管你是律师还是法官,从原则上都是高度统一的。”

教育不应受限于三尺讲台

已经远离校园多年,但是章院长一直对学生的教育方式关注有加,在这次的采访中也谈到了这个问题。对成长在21世纪新兴环境下的学生们,章院长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要重视法学理论的教育。理论知识是法科学生必不可少的基础,应将其视为法学人生之路的基石,只有拥有夯实的基本功,该记的记,该背的背,才能在纷杂的事实面前清晰的找寻到法律的依据。要做到知识的融会贯通并非易事,法律是被蒙上了双眼的正义女神的心灯,当你点燃内心的正义之火,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便会将你引向更高的理论层次。第二,要注意对自身品格的历练。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手中掌握着多种利益,各种利益的冲突与均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难题。正所谓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只有承常人所不能之重,方可立社会公信之碑。现在的司法系统公信力不高,问题多出在法官群体上,说白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不信任。因此,对一个法官而言个人品质很重要,拥有优秀的品质,才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第三,要注重自身经验的积累。在学校学习期间就要多接触司法实务,多看案例,多到实务部门实习。“现在很多法学院的学生都想考公务员,觉得这是一个铁饭碗,工作稳定,待遇又好。但是,做了院长这么多年,我发现,往往就是这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进入实务部门之后很不适应,估计是在校学习的知识与实务的运用之间落差太大,有些小同志甚至要花上一年半载才能跟上正常的办案节奏。”章院长如是说,“因此,我经常建议学校要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日常的联系,为学生搭建一个实践的平台,这对学生将来步入社会有很大的帮助。学校也可以请一些实务部门的同志给学生开课,讲解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拉近理论与实践的距离,缩短学生的适应期。”

章院长是一位办事严谨,作风朴实的法官,但在称呼我们这些晚辈的时候却很是亲切。“你们现在还年轻,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从现在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做好长远的规划。如果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不仅要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注重五千年的传统美德,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在采访的最后他衷心的祝愿法学院的“小师弟”、“小师妹”能一步一个台阶,乘着时间的风帆,迈出自己的人生。而对于母校,只有一句“她不仅是我最美好的记忆,也是给予我第二次法律生命的母亲,愿她一切安好。”短短的两年时间,法学院在章院长的心中播下了正义的种子,而如今却已成参天之树,愿公平正义能伴您一路而行。

                                                    张燕燕  供稿

                                                                      原载:法学院《校友通讯》2013年第2期(总第4期)